English

现役军人做广告当戒

2006-09-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陕西西安 赵刚 我有话说

名人“广告热”现象与日俱增,个别部队演员也加入其中,如潘长江、郭冬临公然为洗衣粉、消食健胃片、痔疮膏等商品代言的行为就是例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7章第8条明确规定:“军人不得从

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代言行为是明显的“有偿中介”行为,是与部队纪律严重违背的。身教重于言传,个别部队演员这种漠视条令、违反纪律、名利双收的行为,给部队管理带来混乱,的确当戒!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