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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狗成患 犬只整治势在必行

2006-09-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邵立肃 郑轶 我有话说

编者按:最近,本报编辑部收到记者来信,介绍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关于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同时反映了日前养狗成患的情况。

大中城市是否允许养狗,当前已成为大众热议的问题之一,也出现了“要养”与“禁养”的极端

争论。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政府如何决断?

大中城市允许居民养狗,有利有弊。如何兴利除弊?“禁养”显然太绝对,只有进一步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才能够既满足养狗居民的要求,又满足大众对社会安定、环境卫生和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

光明日报编辑部:

如今,狗作为宠物越来越多地走进了成都市民家中,不少家庭养有两三只狗,多的甚至达到几十只,养狗产生的问题随之产生:污染市容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大量传染病菌等,因此,犬只整治势在必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议案,将养犬管理条例列入了明年的立法计划。

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市区现有犬只数量超过25万只,并以每年30%的速度激增,但其中办了《犬只准养证》的仅有6万多只。市政府有关部门虽多次对犬只展开专项整治和管理,但由于立法相对滞后等多方面原因,管理效果始终不佳。

首先是污染问题。养狗带来的污染主要包括3个方面。

1.对环境的污染。很多市民将公共绿地与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当成“遛狗场”或“驯狗场”,犬只肆意乱跑,随地大小便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环境卫生。

2.噪声污染。走进居民小区,经常会听到此起彼伏的狗叫声,造成了邻里之间的不和。3.病菌污染。在日常生活中,被宠物抓伤、咬伤,以及因而诱发狂犬病危及生命等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成都个人所养犬只中,非免疫犬大量存在,约占总数的80%左右,对市民和游客的安全存在着现实和潜在的危险。仅去年,成都就有2人因狂犬病致死,今年以来被狗咬伤者已达30余人,3人突发狂犬病死亡。

据了解,当前使用的《四川省犬类限养犬只管理规定(试行)》、《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等法规都是10多年前根据防治狂犬病的需要而制定的,10多年都没有任何修改,造成执法人员因为法规滞后而不能对违章犬作出相应处罚。

成都市人大代表颜华等人针对“狗患”的凶猛,提出了“呼吁尽快出台《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16名代表建议:1.限制犬只的数量,每户仅限养犬一只;2.限养烈性犬、大型犬;3.限养区内禁止养犬,如,成都市政府、区政府的行政区域内,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等;4.规定遛狗时限,遛狗时应带养犬登记证;5.遛狗时必须有成年人牵狗,养犬人要随时清理粪便,如违反规定,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6.禁止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博物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7.禁止犬只进入公共汽车、出租车,限制犬只进入公共电梯;8.提高养犬的门槛,养狗者必须为犬只办理户口,交纳登记注册费后,才可领取准养证;9.犬只的免疫注射必须纳入规范管理,逾期未按规定免疫注射的,取消犬只准养证;10.所养犬只在咬伤人后,养犬人要立即将受害者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诊治,医疗费用由养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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