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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洁,从打字员到优秀检查官

2006-09-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可 我有话说

灵宝,1974年4月,一个叫白洁的女孩出生在这个城市,开始了自己充满艰辛而又撒满辉煌的人生之路。

12岁,一个女孩的豆蔻年华。然而,白洁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大手术,因先天性心脏缺损,做开胸手术。在以后的20年里,她又经历了三次大手术。

1990年,高中毕业,16岁的她成为灵宝市检察院的一名打字员。“从走进

检察院的那一天,看着法庭上公诉人头顶国徽,义正辞严指控犯罪的亮丽风采,我渴望那就是我。”虽然只是一名打字员,白洁的检察官梦想开始在心中扎根。她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知识,并于1993年至1996年攻读了郑州大学法学(函授)大专。

2000年3月,白洁调到侦察监督科任检察员。“从成为检察官中的一员,看到办案干警不畏权贵,严格执法,查处一个个腐败分子的浩然正气,我希望那就是我。”

开始上班时,白洁紧盯着老同志,“看”老同志如何阅卷,如何记阅卷笔录,如何排列审查证据,如何给案件定性,如何确定适用法律依据,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有弄不懂的问题,就先记下来,一上班就向科长和老同志请教。

此时的白洁感到了自己法学知识的不足,2001年9月,她报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学专业本科(网络教育)进行学习。

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一边还要看病。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在周末与母亲一起挤上开往北京的火车去看病。在火车上,她拿出自己记录法律条文与英语单词的小卡片进行识记,直到睡倒在母亲怀里。

厚积薄发,白洁开始把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灵活地运用到工作中去。2004年4月,灵宝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办一起重大受贿行贿案,白洁负责该系列案件的审查逮捕。仔细阅卷后她认为,如果能对几个主要行贿人立案侦查,不仅符合高检院要加强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的精神,而且便于拿到行贿人比较稳定的证言,白洁将自己的意见向科长及主管检察长汇报,取得支持后,在作出逮捕决定的同时,将侦查中应调取的证据及应进一步核实的情况的侦查建议反馈给反贪部门,逐步达成共识。后来,此案办成了包括8案的窝案串案,所有被告人都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该系列案被省、市院评为河南省、三门峡市“十大精品案件”。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尝试“集中”办案法一一集中时间阅卷,集中时间提审,集中时间察看现场,集中时间制作文书,集中时间与公安办案人员交换意见。逐渐地,白洁办案驾轻就熟了。

2004年7月,结合工作实际,她写出了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优秀论文,并获得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白洁与她的同事们总结提出的“五流程跟踪监督法”和“塔式质量管理体系”等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推广学习。她记下了十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成了一名学者型检察官。

就这样,在侦察监督科工作以来,她独立审结各类批捕案件889件1582人,个人办案数占本部门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人均数653件超出了236件,曾创造两天办结批捕案件12件18人、追捕3人的最高纪录。个人办案数连年居三门峡市各基层院之首,被誉为“办案女状元”。

究竟是什么让羸弱的她有如此强烈的生命力?

她的回答是:“为了使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这两个响亮的名字更响亮!”

2006年8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白洁“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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