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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务是邮政的神圣使命

2006-10-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做好普遍服务工作,既是邮政作为国有公用企业凸显社会效益的必然要求,也是邮政行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中国邮政的普遍服务正在得到广泛的关心,各地政府部门正在着手解决中国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压力。

在云南,《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指出:上级人民政府应

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上级财政对民族地方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的成本给予适当补偿;在贵州,该省的“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强邮政网络建设,提高农村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在湖南,2005年12月实施的《湖南省邮政条例》规定:湖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邮政事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国家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依法给予支持和扶持。

除了宏观的政策支持外,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对邮政普遍服务给予财政支持。在江西,省政府先后两次从财政拨款补偿邮政普遍服务;在云南,连续三年全省邮政局所的房产税被免征,财政厅在2003年、2004年、2006年下发通知对邮政普遍服务进行补贴。

邮件传递依靠公路交通,为解除通行费用对邮政普遍服务形成的压力,浙江省政府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浙江省邮政专营管理办法》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在执行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时,通过收费桥梁、道路(含高速公路)、隧道、渡口的,予以免收车辆通行费。”同时,青海、云南、江西、贵州等省政府部门出台了部分和全部减免邮车通行费的政策,为邮政运输减轻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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