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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和气象部门共建预警机制

2006-10-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14日电近日,交通部、中国气象局在交通部签署《交通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共同做好海上搜救气象服务的协议》。今后,双方将共同建立健全台风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警机制。气象预报信息将在第一时间到达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广大船员、渔民和海上作业人员手中。

该协议规定,交通部和

中国气象局将制定针对台风、冬季季风的海上预警应急预案,并且由中央气象台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共同利用电视媒体联合发布海上灾害性天气预警提示。双方还将共同合作把气象导航技术逐步推广应用于海上搜救保障工作。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说,重大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突发水上事故险情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可以为有效规避灾难和迅速组织救助提供重要保证。今年到目前为止,已有6次台风在我国沿海登陆,由于气象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了气象预报,交通部提早部署,取得了运输船舶人员零死亡的佳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9月,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大型搜救行动1140起,协调船舶3980艘次,飞机76架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12430人,救助成功率达95.7%。

据介绍,到2010年,气象部门将建立按海域分等级的海上事故救援气象保障预案,提供海事区域风、涌浪、海水温度、能见度、雷电、降水、气温等预报,为海上事故救援提供优质气象服务。到2020年,将建立高智能海上事故救援气象保障系统,实现监测、预警及救援决策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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