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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院将实行“同级一单通”

2006-10-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10月15日电从10月起,如果你在新疆任何一家医院做了医学检查,再去另外一家相同级别的医院就诊就不用做重复检查了。新疆卫生厅今天发出通知,要求自治区内各医疗机构从10月1日起,由患者在就诊时主动提供的医学检验报告单及影像检验资料,任何医院、医务人员都不得拒绝参照,并实施全区同级医
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

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从今年4月底起,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在乌鲁木齐市七家市属公立医院开展了互相认可辅助检查项目的“一单通”试点工作,首批相互认可的有血常规、肝脏功能检测、动态心电图、放射性摄片检查、CT检查等11类系列检查项目和8项物理检查项目。

目前,新疆卫生厅在加强全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和开展实验室质量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将这一措施在全区进行推广。新疆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因患者病情变化,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或时限要求较强以及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时,确需重复检查的,主管医生应在病历上注明复查理由,得到患者同意后才能实施重复检查,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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