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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高考制度要综合推进

2006-10-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蔡克勇 我有话说

 

高考改革

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3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可是我们目前的高考制度是严重妨碍实施这个主题的。

目前高考制度突出的弊端概括起来讲就是过于单一:考试的内容单一,过分重视考学科性的知识;考试方式单一,只有笔试;考试模式单一,主要是一年一次的全国统考;录取标准单一,只看笔试的分数。这四个“单一”,引导中、小学学生死记硬背几本教科书,严重影响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人做过统计:学生从小学到高中12年里,有3年时间是复习、考试,做大量的练习题,教师教得累死,学生学得苦死,结果是导致学生不愿读书。有媒体这样评论我们“升学考试”的弊端:“现在中国的学生不只是负担过重,而是在现行体制的束缚下,在学校和教师的误导下,把大量本来应该学习新知识的时间、精力、浪费在无聊的应考复习和补习上。有的学校高二就读完高中全部课程,整个高三都用于高考复习。”

高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样化,既要重视综合知识,又要重视能力、素质的考察;考试方式要多样化,既要有笔试又要有面试、实验等等;考试模式要多样化,既有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又有省、区、市命题考试和学校考核、面试等等;录取标准要多元化,既要根据高考分数,又要依据在中学时的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等。对于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应把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人才作为建设一流大学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大众化达到一定水平的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探索有利于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高职类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还应配套同步改革中考制度和中小学平时的考试考核制度。

高考内容的改革直接涉及到高中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目前,正在进行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是有利于高考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从2004年秋季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四个省级试点,他们把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改革和中学综合评价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例如试点之一的山东省出台了经教育部同意的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把“能力”的考核列为重要内容,“能力”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艺术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如,江苏省是2005年秋季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为了与这项改革相配套,他们出台了2008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把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的内容)作为考核和录取的标准。

改革高考制度还必须与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结合起来。传统教育是以它的知识观作为理论基础的。传统的知识观认为知识只是对经验、事实、规则等的认识,而这种认识的真理性是绝对的、唯一的、静止的,甚至是终极的。因而在教学中强调的是对知识的记忆、模仿和重复性的练习,反映到考试上,就是要求学生复述所记忆的知识。很显然,这种观念的转变必须贯穿在经常性的教学活动和考试评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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