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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正当权益

2006-10-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今年6月12、13两日,云南省《生活新报》、《都市时报》的记者夏光龙、陈文在楚雄市采访打击传销活动的新闻时,被当地警察和“打传办”人员铐、打致伤,相机图像被强行删除。7月,云南记协接到记者投诉后,当即组成自律维权调查小组,开始调查、协调工作。中国记协也深为关切此事,于7月14日正式要求云南记协报告有关情况
。经过记协的多方努力,楚雄市“打传”领导小组指挥部向两名记者表示歉意,承担两人在楚雄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并如数赔偿被损坏的照相机、手机、眼镜等物品。

在当今信息时代,新闻传播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舆论监督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而记者的职责就是要通过媒体的报道,让人们尽快的了解各种有关信息,使百姓的知情权得到保障。但在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对新闻工作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还影响了新闻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被侵害,以及新闻官司逐年增多的现象,中国记协于1998年成立维权委,明确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保障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督促事件的及时、公正处理;对严重侵权案件公开发表意见等。

截至目前,中国记协维权委共受理投诉、来访等400来件,其中不少事件在维权委的支持、声援和积极努力下,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例如,今年1月20日下午,《新京报》摄影记者在北京市海淀法院门外采访时,被几名穿着深蓝制服的男子围殴。得知此事后,中国记协立即与北京高法联系,协商妥善解决此事。最后,由北京高法出面,主持双方在北京第一中院见面,由海淀法院相关责任人向记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为维护广大记者的合法权益,中国记协从未放松过教育和引导记者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采访权。1997年起,中国记协陆续召开多次“新闻与法研讨会”。1999年在无锡召开了“中国记协维权工作会议”。2003年,更深入到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中,了解他们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了《2003年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调研报告》。此后,又于2004和2005年,先后在南昌召开两次“新闻报道与司法审判关系研讨会”。2005年8月9日至16日,中宣部、中国记协在北京举办了“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专题研讨班”……

中国记协就是这样,一直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努力为合法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新闻工作者伸张正义、提供必要援助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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