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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2006-10-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长期以来,中国记协一直坚持对广大新闻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教育,努力增强新闻从业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工作方针原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从业人员也急剧增加。到2005年,我国正式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达15万余人,新闻从业人员达70多万。对这支队伍,党和人民寄

予厚望,也倍加严格要求。

2003年10月,中国记协和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一起向全国发出《关于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几年来,中央新闻单位和各省市“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导广大新闻从业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把理论学习的新成果与新闻工作实际、新闻队伍建设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学习培训,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各新闻单位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一个不能少”地在全体新闻工作者中,普遍进行学习、教育活动。为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避免空洞说教,许多地方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教育与生动、活泼、有意义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以学习促进行动,以行动巩固学习成果。经济日报社在江西省建立了教育基地,组织新进报社工作的大学生到那里进行调研与学习,每个人在学习基地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沈阳电视台适时组织全体年轻记者深入基层当一天普通劳动者:搬运工、售货员、锅炉工、推煤工、敬老院服务员、咸菜场腌咸菜工人……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人人都有切身感受,觉得受益匪浅。有些电视节目主持人说,过去总习惯把自己与演艺界明星相比,现在认识到应该与普通劳动者相比,因为我们首先是党的新闻工作者。

在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过程中,广大新闻工作者认识到,忠于党和人民,关键在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新闻工作者的重要职责是在报道中把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新闻工作一旦脱离党的领导,就如同火车偏离铁轨,是颠覆性灾难。

随着“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国家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也着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自律他律制度,规范从业行为。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率先发出公告,取消刊登形象广告;广电总局发出“十条戒令”净化荧屏;中央和各地新闻媒体纷纷公布举报电话,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一系列有关规章制度也陆续出台,新闻出版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初公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随后,《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先后颁布实施,加强了对报刊出版全过程和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的监管。

今年以来,明荣知辱、褒荣贬辱,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新闻价值取向,成为中国记协在新时期的工作指导方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在成为广大新闻工作者的自觉行动。《重庆晚报》一批年轻的新闻人自发归纳并以之自律的《新闻采编“八荣八耻”》在全国新闻界广泛传颂: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荣,以漠视正确舆论导向为耻;以“三深入”、“三贴近”为荣,以“遥控采访”、脱离群众为耻;以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为荣,以收受红包以稿谋私为耻;以追求客观真实为荣,以编造虚假新闻为耻;以采访全面准确公正为荣,以主观臆断偏听偏信为耻;以雅俗共赏真情关怀为荣,以格调低俗追求卖点为耻;以编稿严谨把好关口为荣,以马虎了事不负责任为耻;以热爱学习爱岗敬业为荣,以得过且过“打工意识”为耻。

“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新闻工作者在建设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了新要求。使命在肩,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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