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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欧在能源问题上分歧难消

2006-10-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莫斯科记者 韩显阳 我有话说
俄罗斯总统普京20日前往芬兰南部城市拉赫蒂,与在这里出席非正式首脑会议的欧盟25国领导人共进工作晚餐。尽管芬兰总理万哈宁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总结此次非正式会晤的结果时强调,欧俄在经济上相互依赖,加强
合作对双方都至关重要,然而在能源问题上,双方仍旧存在难以弥合的分歧。

俄罗斯对欧盟十分重要。目前,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能源资源占其进口总量的44%,而欧洲目前所需天然气的1/4由俄提供,上述比例在未来数十年内还会有较大程度的增加。今年1月,因同乌克兰无法在天然气价格上达成协议,俄罗斯曾经切断对乌天然气供应,令欧盟感到不寒而栗。

欧盟目前将对俄能源外交瞄准了两个方面。其一,软硬兼施地迫使俄罗斯批准《能源宪章》。《能源宪章》于1991年由欧洲发起签署,在能源贸易、过境运输和投资等领域制定了一系列原则,寻求通过签署国际条约来建立市场框架,规范俄罗斯、东欧地区相关国家的行为。《能源宪章》规定,缔约国必须从生产、运输到分配的各个环节向外国投资公司开放其能源市场大门。俄罗斯深知,一旦签署《能源宪章》,俄政府的垄断性经营方式将被打破,在能源价格的制订和出口方面的作用将被削弱,俄将不得不为从中亚到欧盟的石油、天然气过境提供便利。在“拉赫蒂峰会”上,欧盟轮值主席国、芬兰总理万哈宁表示,欧俄关系应当建立在《能源宪章》及八国集团“圣彼得堡峰会”所阐述的原则基础上,即遵循市场规则、过境安全保障以及为所有伙伴提供非歧视性、平等的条件。而普京总统则认为:“我们今天不谈批准还是拒绝《能源宪章》的问题,而是应磋商共同手段和原则。”

其二,欧盟期望掌握签署新的欧俄《伙伴合作关系协定》进程和内容,全面影响俄罗斯。俄欧领导人均承认,1994年签署、1997年生效的《伙伴合作关系协定》是双方关系发展的基石。面临旧《伙伴合作关系协定》即将在明年10月30日到期的现实,欧盟委员会建议欧俄尽早就签署新双边协定展开谈判。根据欧盟建议,新协定内容将以能源和贸易为重点,并涉及民主、人权、移民和安全合作等双方关系中的各个领域。对此,俄总统助理亚斯特任布斯基明确回应说,新协定内容应以规定双方未来10年至15年内的主要合作领域为主,而不是单纯解决日常问题。同时,俄对欧盟在新《伙伴合作关系协定》文本中过分注重能源领域表示不解。

上述情况表明,俄欧之间的能源对话不会一帆风顺,但将在消除分歧当中缓慢进行。(本报莫斯科10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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