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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绿江畔“马天民”

2006-10-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毕玉才 张俊卿 我有话说
电影《今天我休息》里的马天民尽管有其生活原型,但毕竟是演员塑造出来的形象。如今,在鸭绿江畔的边境城市丹东,人们每天都能看到马天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就是丹东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第五巡逻大队的全体干警。

建队10年来,第五巡逻大队共接处警48535次,调解纠纷21300多起,53次救人,39次排险,21次搜爆。期间,民警们换了一茬又一茬,变的是人的面孔,不变的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他们通过刚柔并济的人性化执法,将法律的教育功能和惩罚功能巧妙地结合起来,打印着中国公安“寻找和谐力量”的鲜活样本。他们,是新时期的马天民。

2005年8月26日晚,一名中年男子刚刚偷走一辆自行车,就被五大队民警抓个正着。民警依法对偷车人实施行政拘留,偷车人承认盗窃,但央求民警千万不要告诉他13岁的孩子。因为,孩子刚刚考上离家10公里远的中学,他答应为孩子买辆自行车,可兜里只有100多元钱,一念之差,做出了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儿。偷车人的交代是真是假?民警李进雄和李兴松换上便装,坐了一个多小时的汽车,来到了偷车人的家。现实比他们想像得更惨:十几平方米的灰暗小屋里,家徒四壁,一个瘦弱的男孩正在炕上学英语。“小朋友,你爸爸呢?”“到城里给我买自行车去了。”孩子的回答和偷车人的交代搭上了茬,两位民警以孩子父亲朋友的身份和孩子聊上了天。原来,孩子不到1岁时,母亲便忍受不了贫寒的生活离家出走,靠着父亲在外打零工,父子俩相依为命十几年。这真实的故事,令全队干警深深震撼。违法者也是人,在孩子面前也有尊严。为了满足一个孩子并不奢侈的愿望,五大队民警每人捐10元钱,为孩子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考虑到孩子马上开学,他的父亲又系初犯,五大队经过层层请示,提前释放了偷车人。为了不让村民和孩子知道这件事,民警们把警车停在村外,让偷车人自己骑车回家,直到如今,仍小心翼翼地为他保守着这个秘密。五大队民警和媒体共同编织的一个善意的谎言,完成了一个父亲心灵的救赎,也完成了新时期公安民警执法理念上的一次革命性升华。

采访时,警校毕业的大队长贾润泽对记者说,违法者和罪犯也是人,他们依法受到制裁,被剥夺特定的权利,但不意味着所有权利都被剥夺,保障违法者的正当合法权益,也是公安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五大队民警在一次审讯时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胸闷气短,他们果断地中止了审讯,跑了七八家药店,终于买来了平喘喷雾剂;一个小偷被群众堵在六楼的垃圾道里,就在群众叫喊着“从上面泼开水浇他,从下面点火用烟熏他”时,民警们坚决地阻止了各种过激行为,冒着生命危险,用绳子把民警顺下去,把小偷捞了上来。

刚性的惩戒和人性的感化相得益彰,换来的是执法者和被执法者的相互理解,换来的是执法目的和执法效果的高度一致,换来的是法律公正与社会和谐的完美统一。张某纠集多人打砸商店,仓惶逃跑时掉进了两米多深冰冷的水坑,民警李进雄奋不顾身跳进水坑,把张某托了出来。张某不仅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还主动打电话规劝参与斗殴的人前来自首,主动接受处罚;赵某涉嫌盗窃摩托车,为了取得直接证据,民警崔丹、崔军和刘国俊一同来到宽甸县石湖沟乡,了解到赵某母亲患有癫痫病,特意安排人把她接到了村委会,民警在其家中搜出多副摩托车牌照后,又将屋内物品悉数恢复原样。直到现在,老人仍不知儿子犯事。感动于民警对其母亲的体贴,赵某全盘交待了自己盗窃40多辆摩托车的事实。

丹东巡警五大队的干警用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和对人民的无限忠诚,不断地壮大着自己的力量,从而编织了一张防御违法犯罪的铺天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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