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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五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定

2006-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杜弋鹏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记者杜弋鹏)北京市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星级宾馆饭店、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等五类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日前向社会公布。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些政府强制性规定将从明年4月1日起执行。

针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管理的特殊性,北京市对经营场所的安全提出

了一致性的规定: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的应急广播,并用中英两种语言播放。营业区接近最大容纳人数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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