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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国传统道德的现代转换

2006-11-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柏才 狄奥 我有话说
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岁月里积淀而成的。今天,我们如何立足时代,充分挖掘整理、创造性地转换这一传统道德,从中获得有益的因子,是一项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我们认为,中国传统道德现代转换应遵循三个原则。第一,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中国传统道德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产物,打上了深刻的历史和

阶级烙印,但是,中国传统道德中包含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坚贞不屈的崇高气节,厚德载物的仁爱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见贤思齐的自律精神,以及勤劳俭朴、自力更生、诚实守信等等,却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优秀道德遗产,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道德资源。因此,我们在对中国传统道德进行现代转换时,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辨析其优长与缺失,审度其弃取与抑扬,作出科学的判断和自觉的选择。第二,实践性原则。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也是批判继承中国传统道德的基础和标准。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我们对传统道德进行现代转换,一定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一方面通过实践的检验将中国传统道德中的糟粕从道德准则、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清除出去,另一方面,将改造道德传统与改造主体统一起来,提高广大公民的道德能力,使其成为传统道德中优秀成分的自觉弘扬者和腐朽落后因素的自觉批判者。第三,超越创新原则。中国传统道德的现代转换不可能脱离其历史基础,但又绝不是传统的简单回归,而是在现代道德文明基础上的再生。所谓超越创新,一方面是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重新认识和阐释中国传统道德的现实价值,努力寻求其现代转换的契机和条件,使其优秀的因子与时代精神融合到一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另一方面,要结合时代特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激活传统道德中的优秀成分,赋予其时代价值和现代意义。

那么,具体来说,中国传统道德中哪些方面可能并且现实也需要进行现代转换呢?我们觉得应当特别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弘扬传统社会公德中的有益成分。

中国素来被称作“礼仪之邦”,自古以来就有重视社会公德的优良传统。传统的社会公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提倡自然之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无论是儒家提出的“天人合一”,还是道家强调的“道法自然”,无不反映了中华民族历来将保护自然、热爱生命、构建人与自然亲密和谐的道德关系作为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二是,主张互相尊重、谦恭礼让。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古代哲人历来主张“仁者必敬人”(《荀子・臣道》)、“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同时“敬让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礼记・聘义》)、“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云庄类稿・牧民忠告》)。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公德要求。三是,提倡尊老爱幼。儒家大同理想是“老有所终”、“幼有所长”,孔子的理想社会也是“老者安之,少者怀之”,都是强调尊老在敬、爱幼在育,并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而形成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成为社会公德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四是,强调诚实守信。荀子言:“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荀子・王霸》)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诚实守信是我们为人处世所崇尚的德行,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规范,更是个人、团体、国家和民族的一种非常珍贵的资源。

2、弘扬传统职业道德中的有益成分。

古代哲人认为:“读书者,当闭户发愤,止愧学问无成,哪管窗外闲事;务农者,当用力南田,惟知及时耕种,切莫悬耜妄为;艺业者,当居肆成工,务以技能取利,勿生邪念旷闲;商贾者,当竭力经营,一味公平忍耐,毋以奇巧欺人。”(《传家宝》二集卷二)也就是说,各行各业都有其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而敬业乐业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正是在这种道德规范的熏陶下,中国人民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辛勤工作,创造了宝贵财富,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这种敬业乐业的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传统资源,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需要大力提倡的。

3、弘扬传统家庭道德中的有益成分。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道德。传统的家庭道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勤俭持家。《尚书・大禹谟》说:“克俭于家。”《左传・庄公二十四年》言:“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二是,孝敬父母。中华民族一向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类最基本、最自然的德行,“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孝经》)。“孝者善事父母之名也。夫善事父母,敬顺为本,意以承之,顺承颜色,无所不至。发一言,举一意,不敢忘父母;营一手,措一足,不敢忘父母”(《亢仓子・训道篇》)。三是,夫妻和睦。《诗经・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李氏家法・宜室家第三》:“夫妇乃人道之始,万化之基地。相敬如宾,岂容反目。虽夫为妻纲,固当从夫之命;然妻言而有理,亦当从其劝谏。”四是,兄弟友爱。中国古代社会极力强调兄弟的手足之情,把兄弟友爱的道德观念灌注于人们心中,成为人们处理兄弟关系的道德规范,正所谓“兄弟同胞一体,弟敬兄爱殷勤;须是同心竭力,毋分尔我才真”(《传家宝・安乐铭》)。诚然,传统的家庭道德作为小农自然经济的家庭生活规范,渗透着许多宗法血缘的狭隘观念和封建等级意识,其中所宣扬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落后的、腐朽的东西是我们必须彻底抛弃和根除的。但是,它所包涵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合理成分,有助于协调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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