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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

2006-1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杜弋鹏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记者杜弋鹏)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从今年起,北京将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于文化创意企业聘用的海内外高层次管理人才、创意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中的京外人才,优先办理调京或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

证》。

北京市将设立两个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自2006年起,北京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

北京市政府将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5亿元,分三年投入。

政策还规定,为了积极引进和激励高端人才,对于文化创意企业聘用海内外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创意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可参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予以奖励。这些人才中的京外人才,可优先办理调京或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政府还设立文化创意奖,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据称,此举将彻底解决文化创意产业普遍遭遇缺乏人才的难题。

为了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政策》专门提出政府将引导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发展。其中规定,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四合院区域、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凡符合国家规定、属于北京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的。经认定,原产权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保持不变,政府可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

北京将建立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版权国际交易中心,构建版权授权体系。鼓励中外著作权人参与北京市文化创意活动。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保护,支持现代著作权保护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出版物版权、影视版权、音乐版权、美术版权等各类版权的交易,促进适应数字内容产业的新兴交易方式的发展,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版权交易中心。《政策》中还确定文化创意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可从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本组报道由记者部、总编室和策划部共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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