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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际公正推进社会和谐

2006-11-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吴来苏在《伦理学研究》2006年第5期撰文认为,和谐是一个道德范畴。从伦理学意义上讲,和谐社会是多元利益主体通过道德的认同和行为选择的协调而形成的一种有利于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的社会秩序和精神氛
围。一个和谐的社会就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所谓公正主要是指同一社会中的个人之间和社会阶层之间权益上的平等以及该社会中的所有的人在遵守法律和各项规则的义务方面的平等。在伦理学意义上,公平是指每个人都拥有平等地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代际公正是社会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代际公正指对于每一代人(包括老年人)基本贡献的肯定和尊严的维护。在现阶段公正对待老年人问题正逐渐凸现,这个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否实现。为此,除了社会的保障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外,还必须继续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社会、社区乃至每一个家庭中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以代际和谐、家庭和谐来推动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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