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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举行“社会发展与民族精神”研讨会

2006-1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穆杉 我有话说
北京大学近日在京举行“社会发展与民族精神”理论研讨会。黄楠森、张国祚、张彦、赵存生、张岂之、叶朗、韩震、王东、丰子义、夏文斌等三十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时代和历史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伟大的事业需要并熔铸伟大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需要探索中华民族精神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互动规律,立足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发展,坚定弘扬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使之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的精神动力。

大家指出,中国社会发展指的是中国社会整个体系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中华民族发展指的是发展主体的自身发展,包括自身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生活环境的发展以及自身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体质心理、艺术审美等方面素质的发展。中华民族的发展是在其发挥主体作用实现中国和中华文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亦即在主体与客体的互动中逐步实现的。

大家认为,民族精神是民族意识中的高级形式,它不同于一般的民族意识,更不同于低层次的民族心理。它是具有民族特色和具有自觉能动性、实践性的高层次的人类精神,是民族积极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集中体现,是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和标识。中华民族的精神可集中概括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及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前者体现进取精神,后者体现宽容精神。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可以看作中国文化优秀传统的核心,可以称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和合”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是中华民族的核心精神。因为“厚德载物”的包容精神,本身就包含了“和”的内涵、“和”的理念。“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也离不开“和”,是以“和合”和条件和动力的,正是有了这样一种“和”的精神,中华民族才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几千年来,“和合”精神已经深深地烙在中华民族成员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中,成为广大社会成员共同的行为准则。

与会者强调,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宗明义首先强调“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体现了民族精神的核心。社会主义荣辱观之所以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响应,就是因为它继承了我们的民族文化的明荣知耻的道德心理建构的优秀传统,在情感、意志和认识上给人们以极大的震撼。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样化的今天,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和建设这种明荣知耻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升社会的道德行为水准,扶正祛邪,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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