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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废旧电池可回“家”

2006-1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连成 我有话说

“垃圾分类入桶,废旧电池回家。”这是近年来珠海市民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一条标语。香洲区安居园居民小区清洁员张大妈每天推着挂有这个标语牌的清洁车走街串户,让几千户家庭和临街家电维修商铺里那些寿终正寝的废旧电池及时回“家”――专门的废旧电池收集贮存和集中处理点。

记者从珠海市环保局

了解到,珠海市初步建立了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先后在主城区香洲和西区金湾、斗门等地的公共垃圾筒上加装独立的废电池回收箱,在大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和所有的公共场所、商业集中区和旅游景点放置有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箱(筒)。为鼓励公众自觉分拣生活生产垃圾,尤其是时时刻刻注意单独投放各类废旧电池,从源头上避免或尽量减少电池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在全市建立6家以收集、贮存废旧干电池为主营业务的危险废物经营中心(企业),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废旧电池的有用资源的同时,对确实无利用价值的含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按规定实现严格的无害化处置,对其他类的废旧电池则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处理形式。据悉,珠海市目前的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着回收处理缺乏强制性措施和法律依据,无害化利用和处置能力有限等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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