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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较好

2006-1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审计署今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结果”的审计公告。公告称,三项保险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在推动改革深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部分资金的安全仍存在

一定的风险;有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公告称,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全国三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716万人、13783万人和10648万人,比2000年增加3230万人、9996万人和240万人;基金收入规模达到6168.93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还多,显著提高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能力。

公告也指出,此次审计查出1999年(含1999年)前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23.47亿元。大多是涉及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其中动用保险基金对外投资11.48亿元;购建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房产3.77亿元;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未收回1.89亿元;经商办企业0.68亿元,等等。以上问题虽经有关部门查处,但因种种原因部分基金至今不能收回。

2000年以来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47.88亿元。其中,扩大三项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用于弥补“补充医保基金”及借给企业等16.69亿元;用于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对外投资等5.44亿元;用于购建办公房及弥补行政经费等0.32亿元;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23.37亿元。

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社保费代征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将保险基金收入16.20亿元交入专户;二是社保经办机构在决算中少计保险基金收入8.12亿元。这次审计也发现个别地方由于保险基金管理混乱,造成损失。

审计署建议,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明年一季度前,要把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署,审计署将于适当时候公告各地整改情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所有侵占保险基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如果确实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偿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仍然是市县统筹,使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应按照各项社会保险的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征缴面,提高统筹层次;要不断增加保险基金运行的透明度,各级保险基金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加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各级审计部门今后要切实履行审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保险基金定期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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