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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报”成媒体首家“中国驰名商标”

2006-1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茜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下半年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山西师范大学语文报社注册商标“语文报”榜上有名。据了解,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媒体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语文报社是国内创办最早、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语文报刊社。它的前身

语文教学通讯社创办于1978年。1981年《语文报》诞生后,语文教学通讯社改名为语文报社。28年来,它一直坚持高扬大语文教育旗帜,以“打造报刊精品,播撒文明火种”为终极目标,以“传播语文知识、促进语文教改、弘扬祖国优秀文化、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为编辑宗旨,以“高质量、高品位加可读性”为编辑方针。目前,语文报社拥有10报5刊1家网站。它的产品中,既有以国内中小学师生为服务对象的《语文报》、《语文教学通讯》系列报刊,也有以海外学子为服务对象的《语文报・北美月刊》和《语文报・大洋洲版》,报刊期发行量在全国同类报刊中名列前茅,多次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报业协会、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等评为全国优秀报刊和报业经营先进集体。

由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目前我国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规,“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具体承办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因此,“语文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便意味着它不仅在国内将依法受到全面保护,而且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诸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等有关国际法规的共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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