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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法机关职能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6-1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薇薇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李薇薇)11月27日至28日上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加强司法保障,加强政法机关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实现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罗干指出,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要深刻认识构建和谐社会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深刻认识政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政法机关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好地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罗干要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着力健全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体制,健全政法队伍的管理机制,健全政法机关的保障机制。要重视加强党委政法委的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规范党内执法监督的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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