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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做铺路石 奉献在公路

2006-1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祖士常 陈新振 我有话说
106国道是北京至广州的公路,在山东省东明县境内里程47公里。东明公路局刘楼道班的王青云,从1977年起,就有了强烈的爱路、护路之心。

不该在“愿意不愿意干”上与组织讨价还价

1978年8月,24岁的王青云接过父亲的班,拿起了铁锹和扫帚,成了106国道刘楼道班一名养路工。当时的道班与现在大不一样,只是路边两间孤零零的灰砖房,养路工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又脏又累,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都十分艰苦,收工回来还得自己拉风箱、蒸馍做饭。

和他一块参加工作的工友们想尽办法调换工作,可是他觉得,自己所养护的是东明县交通大动脉,工作虽然单调,责任却重大。自己是国家职工,不应该在“愿意不愿意干”这样的事上与组织讨价还价,从没有向组织提出过调动工作的要求。1987年,组织上希望他到机关工作,可是班房里还有很多事没办,他最后还是留了下来;1993年,单位考虑他在一线工作多年,让他担任道班班长,他说,自己养路、护路已经习惯了,干顺了手,仍然坚持做他的养路工。

“雨声就是命令”

东明县沙沃、刘楼一带有引黄河水“漫灌”土地的习惯,无论“春灌”还是“秋灌”,路沟里长期流淌着黄河水,“漫灌”时水面与路肩高低差不多。这就要求养路工必须在“漫灌”或雨季到来前,把土从路沟里翻上来,要不然就会眼看着路基被冲毁而没办法整修。于是,整路肩,填水毁,备土牛,还有每天清扫公路,成了王青云每天工作的主要内容。

上班第一个月,夜里下大雨,他没有按要求上路排积水,他的路段被冲出一道一道的沟,一群养路工用了几天时间才把水毁抢修好。从这以后,“雨声就是命令”,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他都会披起雨衣往路上跑,他所养护的路段再也没有发生过被雨水冲毁的事情。

他把28年心血花在了路上

老王深切地认识到养路、护路和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于是,他主动担负起刘楼段往返15公里道路巡查的任务。每天,他都骑着自行车,带上铁锨和扫帚,看标志标牌是否齐全,看桥梁是否完好,看路面有没有破损,看路上有没有影响路容路貌和交通安全的物品。路面脏了,就赶紧清扫,有了砖头、石块、玻璃等物品,就赶紧拣起来扔到路沟里。有时拉原油的车辆把原油洒得到处都是,骑摩托或自行车容易摔倒,他就用铁锨把路面的原油一点一点地刮起来清除掉,再往路面上撒上一层细砂土。

就这样,他风雨无阻,一直坚持了20多年。有人问他:路又不是你家的,你这样做不是太累了吗?老王回答,我的工作就是养路、护路,时间长了,就觉得路像自己家的一样。

这些数字足以证明一切:按照公路养护定额,为养路工配发的劳动工具是铁锨每年一把,扫帚每月一把。而王青云每年都要用坏3―4把铁锨,每月要用坏3―4把扫帚。28年中,老王磨破了80多把铁锨,用坏了将近1000把扫帚;每天往返巡路里程不少于30公里,28年巡路总里程32万多公里,相当于绕地球8圈。

公路养护工作到底有多重要,有这样一个事实可以说明问题:老106国道东明段1977年建成,设计年限是8―10年,1987年就该改建,可是通过养路工们艰苦的劳动,愣是把它的寿命延长到2003年,超期使用16年,相当于从养路工的手里又建成了1.6条106国道。按现在的价格来计算,以王青云为代表的养路工为国家节约了1亿多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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