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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金沙》演绎文化产业神话

2006-1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任维东 我有话说
本报昆明11月30日电(记者任维东)云南省丽江《丽水金沙》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周志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丽水金沙》自2002年5月初首演至今,共演出了3000多场次,即使是旅游淡季一天也能演两场,旺季时一天最多演4场,海内外观众达到100多万人次,总票房收入已经过亿元。”

然而在改

革前,这个演艺公司的前身丽江民族歌舞团却是另一番景象。那时,全团一年的演出主要集中在短暂的“文化下乡”期间,加起来不过一二十场,人均收入低,每年全靠国家财政拨款80多万元生存。另一方面,丽江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可观的旅游市场,每年约有300万游客渴望了解当地民族文化。

这一突出的供需矛盾和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体制和观念两大障碍使丽江市委决定选取民族歌舞团做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借助外资、外智,创新机制,培育好文化市场的主体――文化企业。

2001年底,在丽江市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下,丽江民族歌舞团与深圳能量实业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引进深圳的资金和先进的舞美编排艺术、管理经验,与丽江民族文化资源相结合,进行企业化运作。深圳能量实业有限公司在策划《丽水金沙》时,就定位在吸引海内外游客,着眼于把它做成长期面向市场的旅游精品项目。因此,淘汰了过去传统的歌舞表现形式,择取当地各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意象,多角度多侧面地展现云南民族文化,而且高起点高投入,斥资约800万元,在演出剧场装置了一流设备;聘请云南省一级编导、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周培武担任总导演,创作完成了集云南民族服饰、民族风情舞蹈展演于一身的《丽水金沙》。

为了适应市场运作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歌舞团完全打破了原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比如在演出时对同一角色实行A、B角制,谁好谁上,能者多劳多得。人们的精神面貌大变,集中精力搞演出,空闲时间还拼命练功、踊跃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演员收入从过去的月均七八百元,增加到月均2000元。很快歌舞团还能交纳包括场租、税收在内的60多万元,政府再也不用掏钱养人养戏,一年下来就节约了近百万元。

这一成功经验还有力推动了丽江整个文化体制的改革,2003年4月,丽江市被列为全国9个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之一,同年12月,丽江民族歌舞团由原来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顺利改成了股份制性质的“丽水金沙演艺有限责任公司”,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2005年《丽水金沙》荣获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表演金奖和作品铜奖;《丽水金沙》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不久前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如今,《丽水金沙》的成功经验已经在全省推广并叫响全国,成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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