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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呼唤“整体保护”

2006-1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韵 杜冰 我有话说

《长城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在国家文物局日前举行的贯彻落实《长城保护条例》座谈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充分肯定《条例》积极作用的同时,还不约而同地指出:《条例》的出台,对于长城保护工作只是一个开端。只有做好长城保护的总体规划,才能真正将“整体保护”理念贯彻到长城保护工作中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会上表示,国家将用两到三年时间,通过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制订出一项长城保护的总体规划,从而为长城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制订《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工作已由国家文物局委托给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该所所长陈同滨向记者介绍了规划的进展情况。“定义不明、家底不清是当前长城保护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陈同滨开门见山,“由于长城的规模非常大,在制定总体保护规划之前,首先必须对它的基本情况有整体把握,而这种把握必须建立在基本材料的占有上。”

长期以来,我们对长城基本资料的掌握甚少。中国考古学会会长徐苹芳就曾说,直到今天,我们对长城究竟有多长、范围有多大、涉及哪些保护内容等问题还不明确,而且迄今没有一部权威的、比较完整讲述长城的书籍,这些都制约了长城保护工作的展开。令人欣喜的是,长城基本资料的整理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在国家及各相关省市的文物部门积极配合下,由国家测绘局牵头的长城基础测量工作业已展开。

11月29日,北京市文物局在八达岭长城召开的《长城保护条例》宣传大会上,提出了八项保护长城的具体举措。他们表示,北京段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已经启动,地形图测绘工作已经完成,这为保护北京地段长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拥有一定数量的基本资料、特别是基础地理信息之后,将首先拟订并形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纲要》。陈同滨介绍说,《纲要》将通过对城墙、关隘等遗址、遗迹的具体分析,判断其是否属于长城保护范畴,是否需要列入保护清单。同时,《纲要》会对长城本体进行三方面的评估:一是文物及社会价值的评估,如历史上长城对区域性文明与文化发展的影响;二是现状评估,包括保存、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三是对人为破坏因素与自然破坏因素等现存问题的分析。(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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