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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举行

2006-1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梁捷)今天是“五五”普法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在人民大会堂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有关部门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负责人以及首
都部分法学界专家学者参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会上指出,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大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突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制培训,在公务员尤其是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四是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实践,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河北省政法委书记王其江、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分别就努力为构建和谐河北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和谐社会营造法治氛围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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