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筑牢和谐社会的文化根基

2006-1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杜宇新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内简称《决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范式,是一种与传统文化相承接、与社会基础相契合、与

时代背景相适应的先进文化,反映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和谐文化崇尚“和合”、和谐的精神境界,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环境,追求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是支撑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坚强的政治保障,又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从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我们党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

一、和谐文化:支撑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一种全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范式,是一种与传统文化相承接、与社会基础相契合、与时代背景相适应的先进文化,反映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源泉和精神动力。

《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这为我们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基本内涵指明了方向。从构成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的灵魂,它引领和主导和谐文化建设;传统的民族优秀文化是和谐文化的思想渊源,它为和谐文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和谐文化包含精神、物态、行为、制度等四个层面。精神文化反映和谐文化的本质。从文化结构上看,精神文化居于深层,是其核心部分和本质,关涉到人的信仰和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不懈追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核心内容。精神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形成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它体现人们对和谐社会的认知和思考,对社会和谐目标的憧憬和追求。精神文化是文化的最高形式,它决定着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在和谐文化思想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必须深入理解精神文化的深刻内涵,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引领人们奋发向上的一面旗帜。

物态文化展示和谐文化的追求。物态文化是以艺术语言、动作、图像等手段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化现象和文化产品。它不仅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电影、电视等文艺作品,而且包括文化活动的方式与方法、载体与场所、组织与实施等。物态文化对人们起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就必须按照六中全会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各种文学艺术形式当中,坚持正确导向,唱响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主旋律,加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文化阵地建设,弘扬真善美,创作生产更多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优秀作品,鼓励和引导人们体验和谐美感,崇尚和谐境界,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投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

行为文化是和谐文化在人们社会行为上的体现。行为文化包括社会管理、社会行为准则、社会道德、风俗习惯等。和谐的行为文化将无数个体自发、无序的文化形式和利益行为,以和谐理念、和谐精神整合为群体行为。无论是精神文化的理想与追求,还是物态文化的创作与展现,以及制度文化的规范与约束,都需要通过行为文化得以体现。行为文化是精神文化所体现的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是核心价值观在行为方式上的体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就必须认真落实六中全会的部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培育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制度文化是和谐文化在制度机制上的体现。制度是一个文化体系中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相对于精神文化而言,制度文化更具有内在的凝聚性、结构的稳定性和时间的延续性。制度文化是人们为反映和确定一定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这些关系进行整合和调控而建立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如法律法规、制度机制等。它不仅对精神文化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与和谐理念的实现起着保障和促进作用,而且是精神文化转化为行为文化的桥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六中全会作出的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制度保证。

二、和谐文化:崇尚“和合”、追求和谐的精神境界

《决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同时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里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

建设和谐文化,就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根本,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就必须按照六中全会的要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追求和谐理想。

应当看到,这里所强调的和谐理念丰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它要求人们深刻认识人与人的依赖关系、人与社会的依存关系、人与自然的友好关系,以实现这几重关系之间的良性互动、和睦相处;在社会发展中增强合作意识,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竞争与协调的关系,使社会各方在互利互惠中实现“共赢”;在社会交往中弘扬宽容精神,提倡沟通融洽、理解信任、恪守诚信、仁义相交、坦诚相待、关爱他人、乐善好施,共同营造一种自由宽松、民主和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风尚。

这里所强调的和谐精神拓展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力源泉。和谐精神是人类文明的精华,也是处理社会主义人际关系、制定方针政策的必要遵循。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包容万物、兼收并蓄、淳厚中和为特征的“和合”精神,经过世世代代的锤炼、锻造,凝聚成新时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并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之中,成为一种永恒的印记,镌刻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弘扬和谐精神,就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就要从满足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出发,广开致富之源,合理调解收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努力形成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局面;就要在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用和谐的思想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努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这里所强调的和谐理想深化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追求。实现社会和谐是马克思主义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它既蕴含着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更体现着团结合作、和谐奋进的精神追求。树立和谐理想,就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人心、整合力量,引导人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自觉地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全体人民的追求之中,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之中。

三、和谐文化: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环境

《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这充分表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下的和谐文化,具有差异性、包容性、互补性、平衡性等特征。和谐文化倡导“多音和鸣”、“琴瑟和谐”,主张“一主多样”,强调多样和谐,追求共存共生。

首先,尊重差异,体现了和谐文化的精神境界。差异是事物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和谐文化强调“合而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建设和谐文化,有利于核心价值体系和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壮大,在多样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只有承认差异使千差万别的事物共生共存、处于合理有序的状态,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阶层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其次,倡导包容,体现了和谐文化的根本宗旨。“兼容并蓄”、“宽容海涵”,既是和谐文化的表现形式,又是和谐文化的根本特征。《决定》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和谐文化倡导的包容心态和宽宏气度,有利于人们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面对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特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各种各样的社会资源整合起来,以开放开明的心态和气度,以博大的胸襟和风范,接纳不同思想观念和文化背景的人和事物,达到“殊途而同归”的目的,在全社会形成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再次,强调互补,体现了和谐文化的基本原则。实现优势互补是推动事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和谐文化倡导“文武并用”、“刚柔相济”的互补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不可偏执一端,而是要做到“宽猛相济”、“张弛互补”。体现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就是要坚持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充分发挥和谐文化的调节与整合功能,在治国理政方面,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在发扬民主的同时健全法制,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形成全体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要发挥资源、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长,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复次,主张平衡,体现了和谐文化的根本要求。《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验告诉我们,对社会稳定与和谐构成最大威胁的是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它是激化社会矛盾、酿成社会震荡的根源。当前,在权利、机会、规则、分配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平等、不公平、不合理现象,是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现。着力解决公平问题,全面推动社会平衡发展,是六中全会的一大亮点。这就要求我们建设好和谐文化,强调公平合理,坚持利益均等、机会均等的原则,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解决发展不平衡、分配不均衡问题,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四、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

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方向引导、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作用。

和谐文化推崇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中最基础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人们片面强调利用和征服自然,一味向自然索取,造成了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自然环境的严重污染、自然生态的严重失衡。和谐文化面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主张在开发、利用、改造自然的同时,保护、珍惜自然。对此,《决定》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之一,并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这些重大举措的实施有助于规范人们对自然的行为,有利于调节人与自然的矛盾,进而达到“天人和谐”的理想状态。

和谐文化倡导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社会和谐,集中体现为人际关系的和谐。和谐文化倡导“礼之用,和为贵”,主张通过“礼”实现“人和”,创造“宽厚处世、协和人我”的人际关系。和谐文化主张以“仁爱”为基本原则,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融洽相处、诚信友爱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最终“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和谐文化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决定》指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传统文化主张以人为本,实现“政通人和”、“国泰民安”;主张“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立足“先富后教”,倡导“讲信修睦、天下为公”,追求“天下大同”的“太平盛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就要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讲正气、讲大局、讲奉献,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国家的社会风尚。

和谐文化主张人与自我的和谐。《决定》指出,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人的精神世界包括心理、情感、信仰等多种要素,是人安身立命的根基。传统文化在调节人与自我的关系上,强调“贵和执中”、“允中”,将平和心理冲突、追求心灵和谐作为个体的价值目标。当前,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日益多样,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不仅存在着情感与理性、知识与信仰的矛盾,而且各种心理、情感、思想观念的因素之间也往往存在着冲突。和谐文化能够通过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看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使人们拥有一种“尊贤而容众”的胸怀,不忌恨、不疾妒、不计较个人得失,与人为善而不施恶,始终保持身心和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五、和谐文化:追求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和谐文化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它的目标追求。

这一目标追求体现在发展观上,就是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把坚持科学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强调“社会要和谐”就必须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文化在引领人们以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把和谐的思想和观念熔铸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贯穿到发展战略、发展任务、发展举措之中,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力量都凝聚和引导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布局上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差距拉大、社会事业发展“短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等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等举措,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这一目标追求体现在社会观上,就是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强调为“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为此,就必须高扬和谐的旗帜,把蕴含和谐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风尚和行为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融会到全体人民的思想行为之中,通过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推动社会成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化、法律化,不断加快民主法制进程,有效整合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利益和矛盾,合理满足全体人民的利益诉求,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形成“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局面。

这一目标追求体现在人本观上,就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决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谐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引领人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权益;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关注人的精神文化追求,用先进文化培育人、塑造人,不断增强人们的文化品位、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坚持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进步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