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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行动

2006-1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启动了“农村地质灾害防治万村培训行动”。这项培训旨在提高山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增强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据统计,“十五

”期间地质灾害共造成死亡和失踪426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2.6亿元。随着气候异常变化和人为不当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地质灾害仍将维持高发态势,所造成的损失呈上升的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已成为我国防灾减灾的重点领域之一。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贫困山区,一直是遭受地质灾害侵袭和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统计分析表明,我国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农村占80%以上。初步查明的23万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中,80%以上在山区农村。同时,山区农村建设特别是民房修建的随意性,也造成了不少地质灾害隐患。由于缺乏必要的相关知识,有些农民甚至将住宅建在滑坡体上、危岩脚下、泥石流沟谷边缘。有的随意切坡开挖、改变河道、弃土堵沟、修建池塘,人为破坏地质稳定性,引发地质灾害或留下隐患。

近年来各地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现阶段最直接、最有效预防农村地质灾害的途径,就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知识。据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共成功避让突发地质灾害2963起,及时转移了142683名涉险群众,避免了大量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因此,4部门决定利用今冬农闲时节,联合开展培训行动。4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本次培训活动以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18个省(区、市)为重点。这些省(区、市)要从当地实际出发,至少选定15个县,每县至少确定50%以上存在灾害隐患的行政村和至少3所中小学校,纳入培训范围。培训主要对象是农村基层干部、乡镇国土所人员、村组监测员、中小学校师生和普通群众。为完成培训任务,四部门还联合抽调人员组成规模为百人的中央宣讲团,18个省也将组建规模相同的省级宣讲团。培训行动至明年2月1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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