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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全力加强反恐合作

2006-1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马尼拉记者 王传军 我有话说
由于近年来东南亚国家恐怖主义威胁和恐怖活动不断增多,东盟国家拟于明年1月中旬在菲律宾宿务召开的第12届东盟峰会上签署东盟历史上第一份《东盟反恐公约》,进而全面加强东盟国家之间以及东盟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
的反恐合作。

“9・11”事件后,东南亚国家与美国加强了反恐合作,并成为美国在全球反恐战争的第二战场,同时。东南亚各国之间也提升了反恐领域的合作。尽管如此,东南亚的恐怖主义活动仍然不断:印尼先后发生了2002年10月巴厘岛、2003年8月雅加达万豪酒店以及2005年10月巴厘岛等爆炸袭击事件;菲律宾发生2004年2月的超级渡轮爆炸案及2005年情人节三城市连环炸弹袭击事件;今年9月泰国南部旅游胜地合艾市发生连环爆炸袭击。12月8日,今年东盟系列峰会的主办国菲律宾出人意料地宣布将原定于12月中旬的东盟峰会推迟到2007年1月中旬,虽然会议组织者及菲政府多次向媒体和公众强调推迟峰会的原因是台风,但多数分析人士认为,恐怖主义威胁是主要原因之一。恐怖活动不断升级不仅夺走了无辜的生命,冲击了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更直接影响了东盟国家经济的发展,阻碍了东盟共同体建设的进程,因此进一步加强东盟内部的反恐合作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打击东南亚恐怖主义,今年早些时候,东盟反恐委员会主席国印尼以及东盟轮值主席国菲律宾共同倡议在今年的东盟峰会上签署《东盟反恐公约》。新加坡驻菲使馆的一位官员称,绝大多数东盟国家已接受并支持签署《东盟反恐公约》,该公约将由东盟十国领导人正式签署。菲外交部负责东盟事务的一位官员表示,此公约将成为东盟第一份安全领域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这不仅将加强东盟内部的反恐合作,有助于东盟安全共同体的建立,加速东盟一体化进程,同时还将有利于东盟以集团形式扩大与域外国家或组织的合作,公约的签署将成为今年东盟峰会的亮点。阿罗约总统称,东盟国家在反恐方面应互相帮助,而《东盟反恐公约》将使东盟国家在反恐领域更加团结。

根据即将签署的《东盟反恐公约》草案,公约对恐怖主义行为作了详细的界定,凡属于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制止资助国际恐怖主义公约》等文件规定的犯罪行为均属于恐怖主义行为。东盟国家将加大信息和情报的共享与交流,提升地区培训与技术合作,建立地区数据库,采取措施控制恐怖分子资金和人员在东盟内部的流动,加强在起诉恐怖分子等司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加强引渡恐怖分子的合作。公约还规定,各国将建立或指定一个全国性的反恐机构作为实施此公约的权威机构。公约建议,公约实施两年后,东盟国家应召开反恐首脑会议。(本报马尼拉12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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