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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2007-01-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200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当前,中国老年人口正以年均约3%的速度增长;

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

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

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

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

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

2005年底,全国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7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乡镇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城乡老年文体活动设施达67万多个;

从2001年起,我国政府连续3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

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为老服务人员近2万人;

据有关统计,在老年人口中,城市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占38.7%,继续从事有收入工作的老年人占5.2%;农村老年人从事农业劳动的占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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