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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学会研讨“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2007-01-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郑理轩 记者 李亚彬 我有话说

本报讯由中国政治学会主办、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的中国政治学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暨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学术研讨会,日前在哈尔滨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慎明、黑龙江省副省长程幼东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24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从多个层面

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诸多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种社会形态,而是一种社会状态,是处于协调、有序、均衡的条件下,各种社会矛盾处于可控的范围内的社会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和动态的过程,因而应当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看作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与民主政治建设,与会者认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人们的利益诉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日益多样化,只有不断发展民主政治,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和社会整合。民主参与渠道通畅,能够吸纳多种利益诉求和民众意愿的制度,更容易增强民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学者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容为“政通人和”的社会,而这里所谓的“政通”就是指民主制度的完善。许多学者强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最根本的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政府要认真考虑和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在目前贫富差距依然很大、社会矛盾大量产生的情况下,需要充分的民主渠道和良好的法治氛围,使工人、农民及其他普通劳动者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特别是对普通群众而言,民主和法治的保障作用尤其重要。民主法治建设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还有学者指出,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发挥民主制度的作用,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党内民主,推动全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此,一要理顺党内关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二要理顺党政关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三要理顺党群关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四要理顺党际关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政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李慎明当选为中国政治学会会长,王一程、张永桃、王浦劬、张桂琳、王乐夫、桑玉成、徐勇为副会长,杨海蛟为秘书长;学会聘请汝信、夏书章、丘晓、赵宝煦、王惠岩、徐大同、王邦佐、刘德厚为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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