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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物留名与东汉史学

2007-01-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小树 邹绍荣 我有话说

“以史求治”是古代中国明主贤君们带有“标志性”色彩的治国理念,其所指向的是统治者在政治上对史学的需求,这种需求将史学与政权的生存、巩固、延续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统治者的“身家性命”紧紧地“捆绑”在

一起,因而成为“官方”关注史学、组织人力记事撰史的最主要同时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对中国传统史学的发展影响巨大。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为《资治通鉴》“御笔”作序“赐名”,可以视为对这种政治需求的最好的诠释。但是,统治者对史学在政治上的需求,往往只局限于官方的史事记录和史书撰述等史学行为,对非官方史学的发展的影响并不大,其作用也十分有限。倒是普遍存在的“托物”“留名”以图不朽的心理需求,对非官方的史学活动具有更“普遍意义”的推动力,当然,这种心态对官方的重史行为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对世人常有的这种“留名”心态,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说过一段称得上是“直指人心”的话。他说:“夫人寓形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驹之过隙,犹且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闻。上起帝王,下穷匹庶,近则朝廷之士,远则山林之客,谅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夫如是者何哉?皆以图不朽之事也。”(《史通・史官建置》)从现在可以看到的历史资料来看,这种“心态”在东汉以前似乎还不明显,但自东汉时起就变得日趋强烈了。东汉前期的著名学者王充在《论衡》中十分明确地表示,他所鄙夷的是那些虽居高位但“文德不丰”,因而“百载之后,与物俱殁,名不流于一嗣,文不遗于一札”的人;与此同时,他对因文德并茂而“体列于一世,名传于千载”者,则十分推崇(《论衡・自纪篇》)。可见,王充不仅重文重德,而且对一个人是否能够“名传于千载”是相当看重的。更重要的是,这种心态是当时社会的普遍存在,欧阳修在《集古录跋尾・后汉慎令刘君墓碑》中对东汉时人的这种社会心理有过准确描述:“人皆有亡,贵终誉兮;殁而不朽,垂名著兮。”

在这种心态的驱动下,“立碑述德”开始出现并日趋增多。上自皇室,下至庶民,纷纷树碑以留名。刘勰在《文心雕龙・诔碑篇》中对于这种情况有所反映:“自后汉以来,碑碣云起。”欧阳修在《集古录跋尾》中也谈及这种现象:“自后汉以后,始有碑文,欲求前汉时碑碣,卒不可得。是则冢墓碑,自后汉以来始有也。”“自后汉以来,门生故吏,多相与立碑颂德。”有意思的是,欧阳修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托物”“留名”,即“托有形之物,欲垂无穷之名”(《集古录跋尾・后汉郎中王君碑》)。一方面,人们希望将墓主的事功“记”在石碑这种不易毁朽的载体上,使其能够“千古留名”,所谓“树碑表墓,昭铭景行,俾芳烈奋乎百世,令闻显于无穷”(范文澜《文心雕龙注・郭有道碑》),“身殁名存,永世慕思”(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司空文烈侯杨公碑》)。另一方面,立碑者也希望借此“附托”墓主而留名后世。赵明诚在《金石录跋尾・汉州辅碑阴》中说得明白:“自东汉以来,一时名卿贤大夫,死而立碑,则门生故吏往往寓名其阴,盖欲附托以传不朽尔。”因而,在东汉的一些墓碑上,就常常镌刻着数量可观的立碑者的姓名,如《后汉杨君碑》碑阴题名者一百三十一人;《后汉杨震碑》“碑阴题名者一百九十人,其余磨灭不完者又十余人”;题名多者甚至达到近三百人,如《冀州刺史王纯碑》碑阴题名“文字完好可识者百九十余人,磨灭不可识者又九十余人”。而且,绝大多数碑阴题名者,“其人皆著州县邑里名字甚详”,可见其附托墓主而留名后世的目的非常明显。在这些立碑者中,不仅有常见的墓主的门生故吏之类,同时也不乏黎庶平民。如欧阳修《集古录》中所收《后汉残碑》,其碑阴题名者,只有姓名而“皆无官号邑里”,这些人就应是普通平民;又如赵明诚《金石录》收入的《汉蔡湛碑》,其碑阴题名者中“有故吏、贱民、议民、故三老、故处士、义民”等,这其中显然有平民。由引可见,当时留名后世的心态十分普遍。

留名心态的普遍存在和立碑镌铭的日益盛行,使东汉记述人物生平事迹的风气即所谓“述人”之风更加盛行,以至记君述上成为朝臣子孙和门生故吏们一种应当甚至必须履行的“义务”,即所谓“下有述上之功,臣有叙君之德”(《集古录跋尾・后汉祝睦后碑》);而且,所托之“物”也不再仅仅局限于石碑这样一种单一的载体,而是开始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传统史著的容量更大和更为简便,也由于长期形成的史书在是非认定与人物评价上所享有的权威地位和远在碑文之上的“公信力”,就使得史书的记述事实上成为人们在“述人”之时一种更具吸引力的选择。正如刘知?在论及史书对于留名后世的重要作用时所说:“何者而称不朽乎?盖书名竹帛而已。”(《史通・史官建置》)由于史传与碑文在记功述德上是相通的,所以刘勰在《文心雕龙・诔碑篇》中特意指出:“夫属碑之体,资乎史才。其序则传,其文则铭。”因而,东汉以来,在立碑镌铭的同时,人物传记的写作也很盛行,人物合传与专传等传记类著述在史著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叙君”与“述上”成为这一时期史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郡国人物传及其他类别的人物传记,也在这种背景之下开始撰修并逐步盛行,《隋书・经籍志》中就记述有《沛国耆旧传》、《三辅耆旧传》、《鲁国先贤赞》、《庐江先贤赞》等所谓“耆旧节士之序”、“名德先贤之赞”,清代学者姚振宗在《后汉艺文志》中也收录了东汉时撰修的此类著述十多部并将其称为“郡国传记”,加上《三君八俊传》、《桓谭别传》、《马融别传》、《郭泰别传》等其他类别的人物传记,东汉时期专记人物的史著达数十部之多,这不能不说是东汉时期一个十分重要的史学现象。

东汉时期普遍存在的托物留名的心理需求在史学上的这种“突出表现”,无疑为东汉史学的发展增加了一个不可忽视的“动力”。明了这一点,对我们理解东汉史著在数量上为何远超西汉,当不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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