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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颁布全国首个中小学管理规范

2007-0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褚雯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1月6日电不得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搞有偿家教;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的在校活动总量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家庭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小时、1.5小时、2小时;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江苏省日前颁布了《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这也是全国第一个规范性的学校

管理文件。

江苏省1989年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稿)》(简称28条),虽然对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改善学校脏乱差面貌、提高环境育人功效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随着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常规管理28条表现出一些不适应的地方,王斌泰对此深有体会:“我在不少学校看到教室的后门经常锁着,学生只能从前门进出。如果出事,学生只能从一个门出去,十分危险,这种管理不科学。不少学校为了保护花草都喜欢把花草用栏杆围起来,其实真正管理好的学校,学生都会自觉爱护它,而这体现了不同的育人环境。我还发现在不少学校,教室里也没什么贵重东西,却装个防盗门,这对学生幼小的心灵无疑会产生不安全的阴影,这是校园里不和谐的音符。”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共20条,内容涉及校务、教师、学生、教研、安全、后勤等8个方面。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陆志平告诉记者,以前对于学校的管理注重校园环境、教育教学等方面,而且是从严管理,现在更注重以人为本的民主化管理、以校为本的自主管理和教育教学过程的精细管理。

与规范同时出台的还有关于中小学校园校舍、实验室、图书馆等10项基本管理制度。为了让《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成为中小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江苏还将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督导检查和完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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