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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启动少儿医疗互助金

2007-01-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耿建扩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为解决城市0-18岁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问题,河北省日前正式启动少儿医疗互助金。城市少儿只要每年交费60元,就有可能获得每年最高6万元的互助金。

据悉,少儿互助金资金来源于0-18岁少儿家庭,收费标准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依照医疗服务费用的调整,经测算论证后予以确定,目前暂定为每人每年度交费60元。

所收资金用于支付参加少儿互助金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因病、伤住院以及大病门诊所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少儿互助金实行自愿参加、当年交费当年度受益的原则,凡河北省设区市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托幼机构在册的婴幼儿及出生满1个月的散居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属于城市户口者,均可自愿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设区市中、小学在校学生持所在学校的证明,学龄前儿童和婴幼儿持城市暂住人口管理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也可自愿参加少儿互助金。少儿互助金年度起止日期为每年的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

少儿互助金参照当地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报销费用范围进行支付。根据重病患儿的特殊情况,对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以上情况称为大病门诊)也可由少儿互助金予以支付。

少儿互助金对住院及大病门诊发生的费用按以下比例予以支付:1000元及其以下部分支付30%,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支付35%,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支付40%,10000元以上部分支付45%。每人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额依据筹资数额确定,在确保加入率85%以上的前提下,每人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金额为6万元。

为确保城市低保家庭0-18岁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参加少儿互助金,省、市红十字会将设立低保家庭救助资金,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社会募捐、企业定向捐助等多种形式和措施,为低保家庭的儿童筹资和缴纳少儿互助金,使低保家庭儿童享有健康保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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