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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集体产权发展现代农业

2007-0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程恩富 我有话说

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社会主义现代农业是基于现代农业科技基础上的集约经济和集体经济。在我看来,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目标也就是邓小平多次阐述的关于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两个飞跃”的目标。1990年,邓小平同志强调:“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农业的改

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当前,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要遵循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农业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应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增强集体层经营的实力,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联合体,强化多种模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切实做到农村各类集体企业和合作企业同市场经济的充分衔接和融合,从所有制和产权制度上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首先,要切实发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20多年来的改革实践,表明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性,但在具体实施中也遇到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健全、不完善,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重家庭经营、轻双层经营”的倾向。事实上,“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核心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集体以所有权为基础,发展各类集体层生产经营,尤其是公共服务型经济,使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间接地同大市场实现对接。即农户分户耕作,集体统一服务,“统”与“分”有机结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生产经营之中。许多先进单位的经验都表明了这一制度的良好效果,一是可以改善农业发展缺乏集体服务的状况。农业的再生产要求有一系列带共性的重要项目和内容,如农业基础设施、农田灌溉设施、抗御灾害、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市场化服务等,这些项目和内容都需要集体经济组织来解决。二是可以改善农民的市场交易地位和状况。三是可以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状况。因此,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集体层经营的发展。应在银行贷款、政府税收、技术支持、产业项目、人员培训、干部考核等多个方面,鼓励集体层经营。对于通过集体层经营而共同致富的先进基层单位要大力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制度环境。

其次,要积极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经济学完全或纯粹意义上的农村集体

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农村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并在分配上实行多种形式按劳分配。其严格的经济本质规定性是“整体所有、自主决策、联合劳动、按劳分配”。目前,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管理水平较高的集体经济模式,如南街村、刘庄、竹林、华西村等都是“集体经济,共同富裕”模式的典范。这些实行集体所有制,进行统一管理的市场主体的共同特点,一是进行农业专业化生产,而且都有较发达的非农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相结合;二是实行按劳分配加福利供给制,村民之间的货币工资收入差距较小,同时集体承担了日渐增多的生活用品的供给以及其他如医疗、教育、文体等福利;三是农业基础加工业主导,农工互动共进,工业通过提高经济效益反哺农业,增加农业的后劲。

第三,要提倡和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我国的行政单位村限于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规模都比较小,而且村落分散。由此造成的突出问题是增加了村级管理成本,加重了农民负担,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以村为单位的集体经济普遍存在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状况。我国的农业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竞争,不可能单

纯靠增大规模来实现,而是要靠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提高科技含量和生产经营的效率。为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在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提倡各个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组建集体经济联合体,改变以村为单位的集体经济规模小的缺陷。以集体经济联合体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能够较快实现集体资本集中和人才集聚等多重效应。这也是未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变迁的重要趋势之一。

目前,农村原有“完全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了较大改变。如土地长期承包基础上的集体所有制与其他日渐增多的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相结合,或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私人所有,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产权分配相结合。各种混合型的“准集体所有制”、“半集体所有制”、“集体合作所有制”、“股份合作所有制”或“合作股份私有制”经济呈现为多样化模式。所以,我们要允许和倡导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模式的多样化。(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马研院常务副院长、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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