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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文化产业的名义制造文化垃圾

2007-0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记者:据你的研究,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到怎样的程度了?

柳斌杰:我们可以从文化产业定义的变化,来看文化产业


柳斌杰:1948年9月生,陕西长武人。教授,高级经济师,博士生导师。现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在我国的发展,五年前,我们把文化产业定义为“发展文化事业的重要途径”,而五年以后,我们的认识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有许多省市,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它的支柱产业。仅认为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的重要发展途径,是创造先进文化的物质基础已经不够了,现在大家已经认识到文化产业也创造物质财富,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知识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价值在人类创造文明历史的实践中和实现生活的目标方面已经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计算机、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成熟催生了高新技术支持的新媒体,改变了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方式,以文化价值为灵魂,以科学知识为支撑,以现代传播手段为标志,由文化创意、文化继承、文化制造、文化传播、文化消费以及文化娱乐、服务、交流等诸多环节所构成的新兴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产业集群。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最近一段时间有些不好的现象,就是文化炒作,学术泡沫、色情自曝、腐朽迷信、制黄贩黄都出来了,一批文化垃圾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名义下招摇过市。把很多东西演绎得传统不像传统,现代不像现代,把一些有结论的东西随意添加出了一些不适合的内容;把正常严肃的学术活动,扭曲成了各式各样的商业投机行为,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是不能提倡的,不能以文化产业的名义制造一些文化垃圾,污染了我们民族的文化环境,搞乱了我们的文化市场,影响了我们的子孙后代。

记者:在发展文化产业时,制造出文化垃圾的原因何在?

柳斌杰:区分是文化产品还是文化垃圾关键是看有无创意。文化是最具有创造性、时代性、特殊性的个性化的行业,新颖性、多样性、多变性是文化的基本存在的方式,复制、传承、推广这些文化也会打成不同的烙印。创意是文化产业的灵魂,任何一个文化产品都是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的行为,它有内容,还有特有的文化价值观,它有自己的文化品位,文化产业是以知识资本为手段,统领创意、生产、传播、流通、消费的发展,向人们提供娱乐、游戏、动漫、影视、音响等产品,每一个行为和产品都需要有不同的创意,这正是文化的价值所在。一旦文化没有创意就没有了自己的特色,也就没有了生命力,就成为文化垃圾。如果说其他的物品制造出来还有它的使用价值和物质因素,文化如果没有内容就没有一点价值,甚至就是垃圾了。所以,发展文化产业要把文化创意放在首要的位置,要加强对文化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每一个创意包含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和艰苦劳动,要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我们民族的创新能力和知识劳动者的成果。

记者:防止制造文化垃圾,需要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怎样的环境?

柳斌杰:除了创意,还要注意创新和创造。这两个因素也是决定文化产业成败的重要因素。创新是文化产业的生命力,文化产业的精神性、流动性、意识性,都在选择性的竞争中,新的内容、形式、风格样式层出不穷,任何文化工作者,实际上自觉不自觉地都进入了一个与时俱进的更新境界,这是文化产业和文化的神韵之所在。发展文化产业就要坚持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对自己不认识,不理解的文化产业的新事物不要扼杀。创新性的关键是解放思想、尊重科学、重视人才,政策要宽容、环境要宽松,无论是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技术创新、经营模式的创新、文化体制的创新,都需要精心地研究支持,都需要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都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帮助。创造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不一样,某些规律我们还认识得不太清楚,所以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有一些不是踏踏实实做产业的模式,用炒作和泡沫欺瞒消费者。应该看到,文化产业的创造不是简单地重复过去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文化生态的模式,而是时代创造的新的概念、新的内容、新的业态,是人类科技变化进步的产物,所以它的每一步发展,每一个品种,每一个环节都是知识创造的成果。这种创造也不是宣言,是具体的实践,应鼓励一切钟情文化产业的人,投入到实践中,用智慧和劳动去打造名牌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通过文化产品去占领市场,占领国际文化竞争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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