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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公务员招考 12日起开始面试及专业考试

2007-0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宗堂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公务员招考1月12日起陆续进行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安排,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3倍至5倍的比例确定。如果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或者公共科目笔

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时,可以通过调剂补充人选。

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须先进行网上确认或电话确认。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英语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评估材料等。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今年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将在2007年2月15日前结束。面试题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提供,面试考官小组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考官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或考官证书。

具体的面试名单可在各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上查询。面试的组织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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