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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实行按学分收费

2007-0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刘春龙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1月17日电从2007年起,江苏省实行学分制的各类高校将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如果不努力学习拿不到规定的学分,将要花更多的钱。

“所谓学分制收费是一种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从学年制学费改为学分制收费,只是管理制度的改革,并不意味着高校收费标准的提高。学生正

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江苏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解释说。

江苏省近日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学分制一般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各高校可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学校按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每个专业的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并按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学分收费标准,根据学生当年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学有余力的学生若要求加修其他专业课程,可按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免收加修专业的专业学费,有关人士认为这是对优秀学生多选课的一种鼓励和支持。

同时,江苏省出台的政策对不努力学习者也起到了鞭策作用。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校须给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按该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如果学生重修的课程越多,需向学校缴纳的钱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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