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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排查流动人口

2007-0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7日电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日前表示,2007年初,公安机关将开展对流动人口的集中排查。刘金国介绍,2006年,在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来自本县市以外的流动人口占41.2%,与上年基本持平,参与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的占47.4%,同比上升1.5%。

刘金国说,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

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搞好人口登记,提高登记率;二是严格高危人员管控,把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员纳入视线,重点管理;三是建立“以房管人”的办法。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旅馆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四是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共享;五是完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六是加强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子女入学、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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