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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007-01-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从1944年5月21日到1945年4月20日,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康生、彭德怀、张闻天、邓发、陈云、博古、李富春、吴玉章、杨尚昆、陈郁、李维汉、孔原等17人,各中央局、分局和其他方面的负责人彭真、高岗、贺龙、林彪、叶剑英、陈

毅、刘伯承、聂荣臻、朱瑞、徐向前、谭政、陈伯达等12人。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是与全党的整风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会期长达11个月,期间先后召开了8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提出六届七中全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为党的七大作准备,二是在全会期间处理中央的日常工作。

1944年5月21日,全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组成主席团,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工作报告,提出关于处理党的历史问题的六条原则和指导性意见,通过了七大的议程及各报告负责人,政治报告―毛泽东,组织及修改党章报告―刘少奇,军事报告―朱德,党的历史问题报告―任弼时,统一战线及公开演讲―周恩来。

6月5日,全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确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委员会,彭真为主任。11月9日,举行第三次会议,讨论毛泽东同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代表赫尔利谈判的问题。12月7日,举行第四次会议,周恩来报告与国民党谈判成立联合政府的问题。12月9日,举行第五次会议,讨论成立解放区联合委员会的问题。

1945年2月18日,全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周恩来关于同国民党谈判情况的报告。3月31日,举行第七次会议,讨论为七大准备的政治报告草案和党章草案。4月20日,举行第八次会议,任弼时代表全会主席团讲话,指出历史决议主要是说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的问题;解决历史问题的方针是弄清思想,团结同志,分析错误的内容与根源,而不着重个人的责任。这次会议讨论和基本通过朱德准备向七大作的军事报告,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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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六届七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最重要的成果,是《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决议以毛泽东1942年写的《历史问题草案》为蓝本,并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从1944年5月开始起草。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开始时,即成立了由任弼时主持,有刘少奇、康生、周恩来、张闻天、彭真、高岗、博古参加的党的历史问题决议准备委员会,起草工作历时一年,数易其稿。后来由毛泽东直接主持并多次修改,字斟句酌,呕心沥血。胡乔木作为毛泽东的秘书和中央政治局秘书,参与了决议的起草、修改和定稿工作。在六届七中全会期间,党的许多高级干部参加了历史决议的修改和讨论。此外,还提交出席党的七大的各代表团讨论。《历史决议》原准备提交党的七大讨论通过,为使七大能集中精力讨论抗战建国方针问题,而改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

《历史决议》总结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前这一段党的历史及其基本经验教训,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肯定了确立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同时,全面详尽地阐述了历次“左”倾错误在政治、军事、组织、思想方面的表现和造成的严重危害,并着重分析了产生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在总结开展党内思想斗争的经验时,强调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方针。《历史决议》提出:全党今后的任务,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团结全党同志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为着获得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和中国人民的完全解放而奋斗”。

党的六届七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整风运动的胜利结束,增强了全党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为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在思想上作好了充分准备。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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