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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市场有风险

2007-01-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6日电“妥善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审慎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选择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确认售房(出租)人对所出售(出租)的房产具有合法处分权且产权无瑕疵,坚决维护合法的交易知情权。”这是针对当前房地产经纪市场中影响交易安全、损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部

新闻发言人今天郑重向广大消费者作出的风险提示。

采取这种由新闻发言人正式向广大消费者提示风险的做法在建设部还属首次,据悉,建设部近期还将结合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借鉴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经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积极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此外,还将不断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将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以及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最后,制止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各种乱评比活动,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资信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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