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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加强培育农村经纪人

2007-0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何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7日电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文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完善市场准入、市场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建设现代农业。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生产流通。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水果、蔬菜行业的农村经纪人,依托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为当地优势农

副产品开辟销售渠道,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果难和卖菜难的问题。

通知还指出,工商系统要加快发展农村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减轻农民负担。今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予工商登记,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严厉打击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今年春季,开展农用物资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秋季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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