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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捐赠资金应减少现金使用

2007-02-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庄威 我有话说

目前,对于救助和捐赠款,有的地方没有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有的没有按要求设立专户,有的制度规定笼统,特别是关于救助范围、标准、时间等内容只有原则性规定,有的制度陈旧形同虚设,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庄威建议:推行部门审核名单、财政付款、银

行代发的资金发放制度,减少现金使用。制定款物公开和公示办法,督促各级工作部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目前许多群众捐赠都是现金行为,现金容易舞弊。改进社会捐赠组织形式,减少收现捐赠,积极推行定向捐赠、项目捐赠,逐步形成向民间慈善组织捐赠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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