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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出台

2007-02-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这两部重要的诉讼法。这是日前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作出的安排。

根据这一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确保提请审议或通过20件法律案。具体安排是: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2件。其中,物权法

草案已经过七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过初审,这两件法律草案拟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排继续审议的法律案5件。其中,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过二审,争取2007年6月安排三审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强制法、禁毒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草案已经初审,今年将分别安排二审、三审,对其中条件成熟的,争取年内通过。

――计划初次提请审议的法律案13件。其中,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安排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4月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安排审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城乡规划法草案;6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安排审议修改节约能源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8月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安排审议循环经济法、刑法修正案(七),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10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安排审议违法行为矫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12月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安排审议社会保险法,修改食品卫生法。

立法计划提出,以上20件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件至15件,特别是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等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十届全国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在上述法律案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

据介绍,上述20件法律案中,多数进展比较顺利,但社会保险法、违法行为矫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几部法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难度还比较大,各方认识还不尽一致。立法计划要求有关方面抓紧工作,使各项法律草案按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还安排了9件预备立法项目,即:制定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电信法,修改邮政法、保险法、兵役法、消防法、国家赔偿法。这些法律的立法要求比较迫切,实践中也有需要,起草单位正在抓紧起草和修改,待法律草案稿和立法时机比较成熟时再安排审议。

此外,各方面还提出了19件建议立法项目,即制定国有资产法、税收基本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期货交易法、反恐怖法、融资租赁法、自然保护区法、海岛保护法、农民权益保护法、资产评估法、国防交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法、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防震减灾法、预备役军官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立法任务繁重,为确保重点,这些项目暂不列入正式计划,可由起草单位继续调研起草,待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时通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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