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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与文化贸易

2007-03-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韩方明 我有话说

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是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在国际竞争中尚处劣势。目前我国文化贸易逆差严重,进口和出口的比例大约是10比1,对欧美国家甚至达到100比1以上。在国际社会越来

越重视软实力的今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全面提升文化竞争力,对于中国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将文化作为“产业”对待的意识尚未普及,我们更习惯于出口电视机,而不是电视节目和思想观念。在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领域尚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指导。

2.中国具有5000年历史的传统文化在全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广泛,但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如何将博大的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有效手段。在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中,市场主体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创造、生产、推销的产业链条也十分不健全。

3.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品牌。美国迪斯尼跻身世界500强企业,1997年已进入前10名。日本的动漫每年为日本带来巨大收益。中国有伟大的四大发明、有戏曲国粹,但是没有将它们发展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品牌。

有鉴于此,我就发展文化产业提升竞争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转变观念,充分重视文化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文化产业是以智力资本、文化资本、数字资本为运营方式的新兴朝阳产业,有巨大的包容性和潜力,完全可以发展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

第二,优化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和法律政策环境,完善文化产业的市场机制,扩大市场的主体、建立完善的产业链、丰富产品的种类、扩大市场的规模。同时,在知识产权、外汇管理、税收政策等各方面要给文化产业发展以有力保障。

第三,进一步挖掘传统文化的产业价值,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时期,创立文化产业品牌。

第四,壮大文化产业人才队伍。人才队伍将是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严峻考验。特别是在我国全面入世的背景下,熟悉WTO规则的国际化文化人才培养更是一项重要工作。

第五,善于抓住机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综合国力的全面提升,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都为全面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重要机遇。要适时地抓住这样的机遇,完善信息网络服务业、体育业、广告业、会展业、咨询业等薄弱文化产业,全面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水平。(本报记者马兴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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