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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教育公平多做实事

2007-03-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董山峰采写 我有话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袁达问:这两天,媒体上都在介绍今年1.5亿的农村中小学生将全面免除学杂费,可教育公平问题据说仍然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的热点话题,难道实现全方位的教育公平就这么难吗?

全国政协委员张化本答: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教

育不公平问题仍然存在,而且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乡教育差距较大;高招定额不公平;教育收费负担偏重。

我国教育不公平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政府投入不足,且分配不合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到上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为4%,但实际上直到2004年才达到3.27%,远低于世界平均5.1%的水平。二是教育资源不均衡与乱收费导致教育不公。在国家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经费短缺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大中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另一方面,为了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提高收费标准便成了一些学校的选择。三是教育改革滞后。一些制度,如教育投资制度、重点(示范)中学制度以及高考招生制度等,还带有计划体制的色彩。

代表、委员对教育公平的持久关注其实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强烈要求。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一个社会不可能做到财富的绝对公平,但要尽力做到机会的公平,而教育公平则是机会公平的基础,因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解决教育公平的政策性建议包括:落实“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改革教育财政体制;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建立教育管理社会参与制度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要不断完善贫困生社会资助体系。我国虽然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贫困生资助体系,但仍存在评定标准滞后、资金分配不均、资助力度有限、贷款门槛过高等问题,建议加大政府财政助困投入,建立普惠制社会救助机制,同时完善评定机制,让贫穷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答:2005年底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作出历史性的重大决策,使我国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2006年实现了义务教育全免费。2007年起国家又将对中、东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住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享受城市最低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据统计,这项政策全面推开之后,将惠及全国约1.5亿名农村孩子。实行这项政策后,每个农村小学生年均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如果这个学生是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生,小学就年减负210元,初中320元;如果是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那么小学就年减负510元,初中620元。这是继中央免除农业税之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也是贯彻义务教育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政策措施的逐步完善,相信教育公平问题一定会得到越来越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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