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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产业化的七点启示

2007-03-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施尔畏 我有话说

    启示一:不轻言失败,不轻易放弃,经过十数年的辛劳和几代人的汗水,才可能造就一项实现规模产业化的科技创新成果。

启示二:一项能够实现规模产业化的科技创新成果,一般都要经历提出概念与思想、实验室研发、中间试验与示范、工业规模生产试验、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5个阶段。这5个阶段是

相互联系的,后一阶段的胚胎孕育在前一阶段的母体之中。每一阶段又都具有“门槛”,并非完成前一阶段的活动都能自动转入下一阶段。

启示三:目前我国实验室研发阶段的投入主要来自政府,偶尔也可得到企业的资助。提出概念与思想是获得政府财政投入与企业资助的必要条件。中间试验与示范阶段的投入(资)更多来自企业,有时也可能得到政府财政的引导性支持。而工业规模生产试验投资则主要来自企业。

启示四:每一阶段科技活动的结果,有其特征表现形式与价值。提出概念与思想阶段的结果主要以战略报告、科技项目建议书等形式表现。实验室研发阶段的结果主要以样品样机、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形式表现。中间试验与示范和工业规模生产试验阶段的结果主要以工艺设计文件与技术规范、专利、人员培训及批量进入市场的商品等形式表现。前一阶段科技活动的价值,通过后一阶段的活动实现增值。这样,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就构成了科技活动的价值链。

启示五:一项科技活动从一个阶段走向下一个阶段,是一个不断创新和价值增值的过程。如果从科技活动的生产力属性看,追求价值最大化是科技活动从一个阶段走向另一个阶段的本质动力。

启示六:研究所和科技人员在提出概念与思想阶段,主要任务是准确把握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提出符合国家战略性科技需求的项目建议,争取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的认可,这是保证科技活动最终能够实现规模产业化的前提。当然,国家的战略性科技需求终将“落地”,转变为众多企业的具体科技需求。如果没有企业的具体科技需求,任何一项科技活动不可能进入中间试验与示范和工业规模生产试验阶段。因此,在实验室研发阶段,研究所及科技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使原本抽象的国家战略需求,转变为具体企业的具体科技需求。

启示七:从社会发展长周期看,真正的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于从提出概念与思想到成为市场中交换的商品的全过程。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更多的指在实验室研发阶段形成的结果。这一约定俗成概念的形成,与传统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报评奖制度不无关系。而我们现在说的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要把更多的实验室研发阶段形成的成果推向中间试验与示范乃至工业规模生产试验阶段,最终成为可在市场等价交换的商品。进入这两个阶段的必要条件是明晰具体企业的具体科技需求,确定合作伙伴,得到企业的投资,并更多地利用企业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展相关研发活动。一般地说,研究所不具有支撑中间试验与示范阶段乃至工业规模生产试验阶段活动的实力,客观上要求研究所与企业合作,向企业转移活动主体。这就是所谓的与社会创新要素结合的基本内涵。(本报记者齐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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