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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07-03-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这里很富裕、很安全,无论外出工作还是旅游都让人感到非常放心。我办了中国绿卡,把妻儿都带来了,准备在此长期定居。”苏州工业园区安德鲁电信器材(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柏迈高在江苏建起了自己的家,10年前他从美国来到这里投资。

不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使居民安全感持续上升,是构建和谐社

会的基本要求。依法有效打击犯罪、让群众安居乐业,正在成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眼全国,不仅江苏,北京、山东、上海、福建……越来越多的地方,正从经济发展的热土向生活平安的乐土迈进。

提升群众“安全感”

“以前,很少见到民警,也常听说同事邻居自行车被盗的事,现在可不一样了,不仅白天在小区内经常看到民警,而且在晚上,也经常能看到民警忙碌的身影。”家住江苏镇江王家巷19号的市民孙超对记者说,“有时候,后半夜下班回来,在马路上也能看见警灯闪烁,小区内还能看见保安员手拿电筒在小区内巡逻。安全真能感觉出来!”

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我国广泛开展了平安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中组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还下发文件,就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平安建设作出了专门部署。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就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建设活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卫生部、水利部、国家工商总局、中石油为创建平安医院、平安边界、平安油区开展筹备工作。

2006年,中央综治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在全国31个省(区、市)组织进行了第六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感到“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合计为92%,比2005年上升了0.1个百分点。

坚持“严打”整治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政法部门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刑事案件高发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据公安部统计,2006年全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和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抢劫、强奸、绑架致人死亡等8类命案破案率达91.4%,共有25个省(区、市)破案率超过90%,其中破案率最高的江苏达95.38%,像北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破案率也达到89.40%。

2006年,公安机关还部署开展了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工作,整治、消除了一大批涉爆涉枪涉刀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了爆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广东、湖南等地对“六合彩”赌博严重的县市区进行挂牌整治,云南、贵州、海南等地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制毒、贩毒活动,对吸毒的强制收戒,从根源上遏制涉毒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

与时同时,我国还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346起,其中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96起,此外还打掉恶势力团伙1347个。一些地方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重视农村平安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发,农村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治安情况复杂。2006年11月18日,中央综治委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农村平安建设工程。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

事实上,全国很多地方和部门已在农村平安建设上“先行一步”,做出了可贵的探索。2006年,黑龙江、山东等地积极推进农村治安防范承包制。山东省县、乡两级组建起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管理指导的新型治安巡防队,总人数达到13.1万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下梨园村天天有民警、巡逻队维护治安,多年没有发生刑事案件,百姓在这里平安生活、勤劳致富,普通村民孙殿平一家去年收入也有3万多元。2006年,公安机关大力推进警力下基层,目前各地已建农村警务室3万多个,驻村民警承担起维护农村治安秩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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