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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金融债将保持信用连续性

2007-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海口3月13日电(记者余海波 通讯员邢延奕)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高坚今天在此间表示,国开行金融债信用不会受到该行改革的影响,国家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开行金融债发行的有关政策没有变化。高坚是在国开行2007年金融债券承销商座谈会上做如上表示的。

据悉,近期市

场对国开行金融债十分关注。国开行资金局局长罗林告诉记者,该行日前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沟通,他们均表示对国开行债信的有关支持政策没有变化,具体包括: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有关国家开发银行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的政策不变;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开行的流动性支持等政策和对国开行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办法不变。

高坚表示,国家的债信支持以及国开行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国开行金融债保持信用连续性提供了充分保证。国开行是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担负着通过市场化方法、商业化运作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任务。市场化发债是国开行的融资主渠道,国开行推行“商业化运作”改革后,由于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将仍然保持以市场化方式发行中长期债券作为融资主渠道的格局;国家赋予国开行发债的特许权,是与商业银行享有的法定存款特许权和管制存款利率相对等的政策保障,是中长期业务商业化运作的必要市场空间。

穆迪等国际著名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国开行信用的连续性同样保持乐观。穆迪表示,尽管国开行正在进行“商业化运作”改革,但该行支持中国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营战略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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