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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2007-03-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韵 王斯敏 我有话说

    法律是行为准则的底线,守好这道底线是司法的职责。3月14日,政协委员们围绕“两高”报告,认真全面地讨论了一年来司法工作中的成绩与不足,提出了不少改进的建议。

委员们认为,“两高”报告不邀功、不诿过、不掩饰,既概括了一年来法制建设和法制工作的方方面面,对诸多不足也讲得非常细致,毫

不隐瞒,是一次实事求是的汇报。“报告基本反映出了我国在完善法制工作方面的努力。而且用了很大的篇幅谈自身工作的不足,态度诚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心副主任刘振英委员如是说。

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司法部门去年的工作。正如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黄景钧委员所说:“去年法院和检察机关围绕国家工作大局,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确保司法公正,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保障,这是委员们谈论最多的话题。香港汉荣书局有限公司总经理石汉基委员说:“构建和谐社会,法律公正是极重要的,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一个国家要发展,经济与法制缺一不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华也认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司法部门的职责,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不少委员指出,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体现的是一种对人权的尊重。中央电视台播音指导赵忠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白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周海婴等委员也提出:“这一改革非常有必要。这样使得司法判决更公正、更谨慎,体现了对人生命权的尊重。”苏州大学教授杨海坤委员认为:“这是从制度上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充分体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思想。这一变化深层次的意义是维护人权、实现法制。”

在谈到如何保障司法公正时,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徐玉麟、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陈铎、上海古籍出版社总编辑赵昌平等诸多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司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智伦委员强调:“要把队伍建设当成永恒的工作来抓,长抓不懈。司法公正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要达到公正,司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是前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委员也说:“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要从入门处抓起。进入司法队伍的人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没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偏差。”

黄景钧委员认为提高法官素质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法官的学校教育,必须在专业设置、教学质量等环节进行改进;另一方面,就是专业院校毕业后的司法人才,怎样使其安心地留在司法岗位上。尤其是西部地区,目前高素质的法官严重匮乏,这可能会成为影响法律公平正义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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