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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官吏治巫论析

2007-03-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吴成国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巫术产生于人类社会的童年时期,是人类进入现代文明以前比较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地的一种社会现象。在巫风盛行的汉魏六朝时期,巫师以巫术惑民,百姓因崇巫费财,并因此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与政治影响,轻者祸害一方,重者危及当朝。故而有识官员不惜采取断然措施,以禁断淫祀,杜绝巫风;
在治巫的同时,还广立学校,劝课农桑,尽量为百姓创造安居乐业的条件。当然,我们也必须考虑当时的条件,不能放大当时禁断淫祀的效果。

  大畅巫风――汉魏六朝巫风盛行

巫术产生于人类的童年时期,是人类为了有效地控制环境与想象的鬼灵世界所使用的手段,是人类最初认识自然和社会所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和技能的复合体。而在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具体研究中,巫术既包括巫师进行的所有活动,也包括没有巫师的情况下人们自己进行的巫术性活动,乃至崇信巫鬼、进行占卜、讲究禁忌等各种避免厄运影响自身的行为。

中国巫术传承久远,汉魏六朝巫风盛行,巫术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阶层尤其是民间社会之中,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历史上著名的两大“巫蛊之祸”,即发生在西汉武帝时期和南朝刘宋时期,这不失为今人观察汉魏六朝巫术流行情况的一个途径。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京都长安发生了一起造成数万人流血的大惨剧,这就是困扰汉武帝晚年的巫蛊之祸。而元嘉三十年(453年),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则在自己的太子刘劭、次子刘?和女儿东阳公主、女巫严道育等导演的一场巫蛊之祸中被杀,以至朝野震动,史称“太初之难”。

就史籍记载来看,巫蛊之祸只不过两起个案而已,但汉魏六朝整个社会却称得上是巫风弥漫,巫术盛行。《盐铁论・散不足》所言“街巷有巫,闾里有祝”的情形,或许就是两汉巫者充斥街巷闾里的真实写照。《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说“至乃宫殿之内,户牖之间,无不沃酹”,《晋书・艺术传・幸灵传》说当时人们对巫者、术士则是“百姓奔趣,水陆辐辏,从之如云”,这种情形终六朝之世亦未见改变。故《隋书・地理志》记扬州“俗信鬼神,好淫祀”,而荆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在《晋书》里,包括巫术在内的一切秘术被称为“艺术”,这种“艺术”被认为能够用来“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达到“藏往知来”、“幽赞冥府”、“弼成人事”、“兴利而除害”、“威众以立权”(《艺术传序》)的目的。因此,在汉魏六朝时期,整个社会弥漫着浓厚的巫鬼气氛,这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当时“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中国小说史略》)。

禁绝淫祀――汉魏六朝官吏治巫的基本情况

所谓“淫祀”,按《礼记・曲礼》的说法是,“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意思是祭祀不应该崇拜的神?。由于中国古代长期以来祭祀与巫术相互渗透,民俗学家张紫晨先生称之为“祭祀中的巫术”(《中国巫术》,上海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78页),陶立?先生则直接以“祈求巫术”相称(《民俗学概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257页)。因此,汉魏六朝的“淫祀”,其实质就是祈求巫术。虽然巫术的种类很多,但通过对史书所载相关史实的分析,汉魏六朝官吏的治巫集中表现在对祈求巫术的禁断上,这就是史籍屡屡记载的“禁绝淫祀”、“禁断淫祀”、“毁坏房祀”、“焚除房庙”、“禁止淫祠”、“除淫祀”。

两汉时期,敢于禁巫的官员主要出现在东汉。宋均先后在其任职的两地治巫。《后汉书・宋均传》载,20岁出头的宋均出任楚地辰阳(今湖南辰溪县)长时,因该地“其俗少学者而信巫鬼”,宋均“为立学校,禁绝淫祀,人皆安之”。宋均迁九江(郡名,治所在今安徽寿县)太守后的中元元年(56年),因蝗虫飞临九江郡界,众巫选取百姓青年男女作山公、山妪以祭山,“浚遒县(在今安徽肥东东)有唐、后二山,民共祠之,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岁岁改易,既而不敢嫁娶,前后守令莫敢禁。均乃下书曰:‘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于是遂绝。”

据《后汉书・第五伦传》,第五伦于光武帝建武二十九年(53年)任会稽太守,“会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财产以之困匮,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前后郡将莫敢禁。伦到官,移书属县,晓告百姓。其巫祝有依托鬼神诈怖愚民,皆案论之。有妄屠牛者,吏辄行罚。民初颇恐惧,或祝诅妄言,伦案之愈急,后遂断绝,百姓以安。”

《后汉书・栾巴传》载,顺帝末,栾巴自徐州迁任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赀产以祈祷”,栾巴“乃悉毁坏房祀,剪理奸巫,于是妖异自消。百姓始颇为惧,终皆安之”。“房祀”之谓,唐李善注曰:“房谓为房堂而祀者”,宋代任广《书叙指南》卷19曰:“私室淫祀曰房祀”。可见,栾巴“毁坏房祀,剪理奸巫”,就是在禁绝淫祀,禁断祈求巫术。

汉末六朝,“禁绝淫祀”仍然是各级官吏禁巫的重头戏。在孙策渡江略地前,王朗作为汉吏,任会稽太守。会稽民间将秦始皇的木像放到夏禹庙里与夏禹一起供奉,王朗认为秦始皇是无德之君,不应被祭祀,“于是除之”(《三国志・魏志・王朗传》注)。东晋末年,毛修之不论为官何地皆“不信鬼神,所至必焚除房庙。时蒋山庙中有佳牛好马,修之并夺取之”(《宋书・毛修之传》)。毛修之还因此得到当时执掌大权的刘裕的重用。

六朝最严厉的一次禁止淫祀发生在刘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年),刘裕下诏毁除民间“房庙”。《宋书・武帝纪》载,“淫祠惑民费财,前典所绝,可并下在所除诸房庙”。这便是《宋书・礼志四》所言“普禁淫祀”:“由是蒋子文祠以下,普皆毁绝。”《宋书》、《南史》所谓“房庙”,应即《后汉书》所谓“房祀”。武帝刘裕即位初,杜慧度也在林邑(地在今越南中南部)“禁断淫祀,崇修学校”(见《宋书・良吏传》)。

梁朝时,王神念性刚正,初在北魏任青冀二州刺史,“所更州郡必禁止淫祠”,他还拆除了青、冀州东北的石鹿山神庙(《梁书・王神念传》)。梁武帝时,袁君正任豫章太守,“性不信巫邪,有师万世荣称道术,为一郡巫长。君正在郡小疾,主簿熊岳荐之。师云:‘须疾者衣为信命。’君正以所著襦与之,事竟取襦,云‘神将送与北斗君’。君正使检诸身,于衣里获之,以为乱政,即刑于市而焚神,一郡无敢行巫”。(《南史・袁湛传附昂子君正传》)

良吏官德――汉魏六朝官吏治巫的评析

在巫风大行的汉魏六朝,像宋均、毛修之等敢于禁巫治巫的官吏,虽在当时众多官吏中较为少见,他们禁巫的果敢行为和为政举措也可能一时不被民众所接受,但最终都达到了教育民众,让百姓安居乐业的政治效果。古代官吏禁巫并不始于汉魏六朝,而是肇始于战国邺县令西门豹,但像汉魏六朝集中涌现出十多位禁巫的官吏,不能不说是时代的进步。宋均令“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即效法了其前辈西门豹惩治假借河伯娶妇、榨取民财的女巫的方式。西门豹也得到南北朝禁巫官吏的敬重,据《北史》载,北魏官员李安世出为相州刺史后,“敦农桑,断淫祀。西门豹、史起有功于人者,为之修饰庙堂。”而宋均等人无疑是民众眼里的良吏,史书也大多在《良吏传》或《循吏传》中给他们立传,嘉许的意味不言而喻。

在古代官德看来,“巫”属异端,官吏治巫被看作是当官的重要德性之一。古代官德崇尚戒巫治巫德性,正是看到了蕴于其中的风化使命价值――当官治巫,风化自兴,故而我们看到宋均、第五伦、杜慧度等禁巫的同时无不在当地广立学校,劝课农桑,意在以德化人,起到正风俗的作用。应劭《风俗通义》卷九记第五伦言曰:“夫建功立事在敢断,为政当信经义,言‘淫祀无福,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其“淫祀无福”的认识显然来自《礼记》。尤为可贵的是,汉魏六朝治巫的官吏中,除栾巴“素有道术,能役鬼神”,使用巫术手段来“剪理奸巫”外,其余如宋均、第五伦、毛修之、袁君正等人都能做到不与巫祝尼媪相交接,具有自身正而正人的影响。

当然,我们今天亦不可对汉魏六朝官吏治巫的效果估计过高。由于时代所限,更由于汉魏六朝统治者对巫术特别是祈求巫术的迷信、对某些淫祀的利用,决定了官吏禁巫治巫的效果大打折扣。这有以下两点为证:一是由于六朝统治者的需要,蒋子文信仰(又称“蒋神信仰”)正是在禁断淫祀声中达致当时鬼神世界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以至于《隋书・地理志》记荆州、扬州为中心的六朝统治下的广大地区民间的鬼神崇拜之俗依然如故;二是《新唐书・狄仁杰传》载,在六朝南陈灭亡百年后的武则天垂拱四年(688年),狄仁杰在江南巡抚使任上禁止淫祠,一举焚毁淫祠就达1700房,这个数字也说明六朝禁止淫祀的法令和官吏治巫的行动所取得的效果还是非常有限的。

三星堆遗址出土青铜立人像(一般认为其为群巫之长,可以让人们认识古代巫师的形象)

天发神谶碑(三国吴,故宫博物院藏宋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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