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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师资队伍的对策

2007-03-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庞丽娟 我有话说

    近年,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的瓶颈。为有效破解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修改《教师法》,确立义务教育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实行教育公务员制度。为此,建

议修改《教师法》,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作为教育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建立义务教育教师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以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其地位和待遇,以增强农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并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此也有利政府统筹教师资源,有利政府组织教师合理有序的城乡流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提高和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二,落实中央与省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教师工资、待遇和培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鉴于农村地区县级财力不足,建议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承担制度,其中农村教师的国标工资由中央、省级财政共同全额支付,以确保农村教师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到教师手中;教师工资的拖欠问题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负责尽快解决;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与审核机制,对相关预算与执行情况的审查与监督,以切实保障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财政投入。

第三,研究制定促进我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政策和措施,健全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体制。突出的问题有三点:

其一,尽快研究解决我国农村代课教师问题,将其纳入师资管理范围,提高代课教师的待遇与水平。

其二,加强城乡教师流动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农村教师到城市学习进修制度,制定全国性的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

其三,创新吸引、激励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有效机制,设立“贫困地区教师基金”、农村教师特殊岗位津贴等,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此外,建议实施“农村新教师国家奖学金计划”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安居工程”等,并对自愿调任农村地区任教的教师优先晋级加薪,以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

第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制度建设,构建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体系,以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素质与教学能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加强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的宏观规划,并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工作。在农村教师培训计划与内容设置上,要立足于农村教师的教育实践,以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中普遍、共同的问题与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来规划、设计农村教师培训的目标与内容,以切实帮助农村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素质与教学能力。(作者系北师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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